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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疑鐳射筆照警涉阻差辦公等 1被告投訴遭警要求脫內褲

政事

7人疑鐳射筆照警涉阻差辦公等 1被告投訴遭警要求脫內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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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疑鐳射筆照警涉阻差辦公等 1被告投訴遭警要求脫內褲

2020年06月03日 16:47 最後更新:16:48

案件押後至7月30日及8月3日。

去年8月及9月的反修例遊行中,多人被捕,其中5男2女疑以用鐳射筆照射警方,致使其需轉頭,影響工作,因而被控阻差辦公、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等5罪,今分兩案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7月30日及8月3日,屆時聽取答辯及處理警員匿名申請。其中一名任電影製作的被告庭上投訴,警方重擊其頭部致腦震盪,又無理要求他脫去內褲逗其陰囊,其間不斷以粗言穢語侮罵「死曱甴!」庭警於散庭後,「循例」上前提醒該大狀,可於任何時間往就近警署投訴。

今分兩案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今分兩案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被告楊家盛透過大律師吳宗鑾投訴,警方成功制服他後仍以膝壓其背,重擊頭部致震盪,耳朵則有明顯外傷。抵達將軍澳警署後,3名藍衫警員押楊入羈留室,其間警員24078要求楊脫下內褲,揚言「你入到嚟,我叫你裸跑都得,咩叫無權呀。」楊無奈照做後,該警員竟以右手手指逗其陰囊,更不斷侮辱他「死曱甴!」

被告謝至禮(左);被告楊家盛(中);被告譚浩義(右) 。

被告謝至禮(左);被告楊家盛(中);被告譚浩義(右) 。

譚浩義(25歲,餐廳經理)、楊家盛(23歲,電影製作助理)及謝至禮(18歲,學生)同被控於去年8月11日,在將軍澳佳景路9號浩明苑地下外參與非法集結。譚及楊另面對一項阻差辦公罪,指他們於同日同地故意阻撓正在執行職務的警長A。謝則被控同日同地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各人保釋期間須遵守一系列條件,包括不得離港及往警署報到。

次案中同爲學生的趙倬君(16歲)、關靖可(17歲)、吳璟熙(16歲)及余澔銘(17歲)同被控於去年12月9日,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在將軍澳寶康路廣明苑巴士站外,無合法權限或辯解而在該道路留下垃圾桶和梳化,可能對人或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4人均獲准以現金500元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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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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