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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生涉攜摺刀等 辯方爭議被告非參與示威

政事

理大生涉攜摺刀等 辯方爭議被告非參與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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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生涉攜摺刀等 辯方爭議被告非參與示威

2020年06月04日 13:55 最後更新:14:01

被告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去年12月9日晚旺角有示威者堵路,警員巡邏時截查19歲理大男學生,並在其腰包和背包內,分別搜出摺刀、卡片刀、筆型玻璃爆破器等物品,他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今在西九龍法院受審。辯方爭議被告當晚並非參與示威,而是與同事晚膳後被搜身,而被告為兼職運輸工人。

被告陳靖鋒(左),右為警員吳德輝。

被告陳靖鋒(左),右為警員吳德輝。

19歲被告陳靖鋒涉於去年12月9日在旺角彌敦道好望角大廈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辯解下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摺疊刀和一張卡片刀;同日同地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對護指關節手套和一支筆形玻璃爆破器。

拘捕被告警員吳德輝供稱,當日晚上與同僚駕駛警車巡邏,約10時半奉命到彌敦道南行線與山東街交界,當時街上兩旁行人路約有50人聚集,部分人戴有口罩及孭背囊,他們見到警車駛過會叫囂及發出噓聲。吳指下車時,留意到5米外約有7、8人聚集,於是截查該些人。被告當時戴著口罩,後在其腰包搜出卡片刀及一支筆頭有金屬尖端的救生筆,該支筆可鑿穿玻璃,為玻璃爆破器;另在背囊搜出一把可摺疊陶瓷刀、2隻手套,其中一隻手套關節位有保護。吳查問管有物品因由,被告則拒絕回答,吳於是拘捕被告。

辯方大律師姚本成盤問時提到,吳在兩份證人口供上均無提到被截查的7、8人曾叫囂,指出他沒有寫是因為群眾並無叫囂,吳不同意,解釋書面證供的前文已提及有人叫囂。吳另提到自己未有為被告錄取背景口供,辯方反問「學堂無教佢哋攞背景口供㗎咩?」吳否認,他表示知道被告任職運輸工,但不知道被告為學生,亦承認沒有查清被告與同行人間是否相識、他們的關係等。另外辯方指出,該支筆型爆破器,實為一支可書寫的筆,吳則表示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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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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