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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為母籌醫藥費騙六同袍5.5萬 前警員被判囚6周

社會事

訛稱為母籌醫藥費騙六同袍5.5萬 前警員被判囚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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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為母籌醫藥費騙六同袍5.5萬 前警員被判囚6周

2020年06月24日 15:21 最後更新:15:22

被告早前已全數賠償予事主。

50多歲前高級警員去年向同袍訛稱病母在內地就醫,以急需醫藥費為名騙取6名同袍約8.3萬元。他事後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6項欺詐罪,他早前否認所有控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願意就其中3罪不提證供起訴,警員承認餘下3罪,涉款約5.5萬元,辯方求情透露被告早前已全數賠償予事主。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訴被告行為必然影響警隊聲譽,考慮後判被告即時監禁6周。

羅官判刑時指,被告身為高級警員,其行為必然影響警隊聲譽,本案雖不涉及違反誠信,亦無證據顯示其同袍不願借貸予被告,會對他們公職有所不利,事主們只是出於好心才願借錢,但被告卻以虛假理由借貸,屬嚴重之事,直言「坐監係絕對恰當」,判囚6周。

辯方今解釋被告林仲文早於被捕前曾還款,故原本10筆借貸中涉款約6.6萬元,而非控罪所指約8.3萬元,而他早前已全數賠償,事主並無損失。另透露被告已於今年初離職,但因疫情原故至今仍失業中,望法庭考慮到案發時間只維持約一周,非長時間及持續地犯案,涉款亦不多,他只因財政問題才作錯誤決定,望法庭予以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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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隱瞞欠債詐騙警察儲蓄互助社14萬貸款 判200小時社服令

2024年04月03日 18:00 最後更新:18:18

一名47歲警員因詐騙警察儲蓄互助社超過14萬元貸款,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溫紹明判刑表示,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各項求情因素,包括已向儲蓄互助社歸還款項,判處被告履行社會服務令。

法官溫紹明。 資料圖片

法官溫紹明。 資料圖片

​廉署早前落案起訴警員林俊杰,指他於2021年2月和10月兩度向儲蓄互助社訛稱沒有向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詐騙互助社批出兩筆貸款共超過14萬元,他早前承認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

西九龍法院。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西九龍法院。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廉署是在接獲警方轉介後展開貪污調查,發現被告申請該兩筆貸款時,尚欠1間銀行及3間財務機構最少共約125萬元貸款仍未償還。若互助社知悉貸款申請表資料虛假或不完整,便不會向被告批出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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