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律師陳子遷遭「私了」 3男被控暴動傷人提堂

政事

律師陳子遷遭「私了」 3男被控暴動傷人提堂
政事

政事

律師陳子遷遭「私了」 3男被控暴動傷人提堂

2020年07月02日 10:38 最後更新:10:46

3人被控一項參與暴動罪及一項傷人罪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律師陳子遷5月24日在銅鑼灣因不滿示威者堵路及破壞,被示威者「私了」案件,涉及六名男子。

三男涉「私了」律師陳子遷,被控暴動傷人。資料圖片

三男涉「私了」律師陳子遷,被控暴動傷人。資料圖片

警方今早改控其中3名年齡介乎23至31歲被捕男子一項參與暴動罪及一項傷人罪,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餘三人獲准保釋候查,並須於下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往下看更多文章

涉2019年7.1衝撃立法會 王宗堯等4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2024年02月01日 11:20 最後更新:11:41

藝人王宗堯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王宗堯暴動罪成。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藝人王宗堯等6人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大樓後闖入會議廳,早前所有人否認暴動等罪。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其中4人,包括王宗堯等,暴動罪成,餘下2人則裁定暴動脫罪。

4名裁定罪成的被告,分別是王宗堯、何俊諺、吳志勇及林錦均。獲裁定脫罪的是黃家豪及馬啟聰,不過兩人與何俊諺,均被裁定進入會議廳罪成;林錦均則另被裁定刑事損壞罪成。

藝人王宗堯2月1日被裁定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藝人王宗堯2月1日被裁定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6名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及其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王宗堯及吳志勇,早前已承認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