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被控一項參與暴動罪及一項傷人罪
律師陳子遷5月24日在銅鑼灣因不滿示威者堵路及破壞,被示威者「私了」案件,涉及六名男子。
警方今早改控其中3名年齡介乎23至31歲被捕男子一項參與暴動罪及一項傷人罪,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餘三人獲准保釋候查,並須於下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政事
3人被控一項參與暴動罪及一項傷人罪
律師陳子遷5月24日在銅鑼灣因不滿示威者堵路及破壞,被示威者「私了」案件,涉及六名男子。
警方今早改控其中3名年齡介乎23至31歲被捕男子一項參與暴動罪及一項傷人罪,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餘三人獲准保釋候查,並須於下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藝人王宗堯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王宗堯暴動罪成。
藝人王宗堯等6人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大樓後闖入會議廳,早前所有人否認暴動等罪。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其中4人,包括王宗堯等,暴動罪成,餘下2人則裁定暴動脫罪。
4名裁定罪成的被告,分別是王宗堯、何俊諺、吳志勇及林錦均。獲裁定脫罪的是黃家豪及馬啟聰,不過兩人與何俊諺,均被裁定進入會議廳罪成;林錦均則另被裁定刑事損壞罪成。
6名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及其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王宗堯及吳志勇,早前已承認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