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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就香港國安法提覆核敗訴 官:非合理爭辯

政事

郭卓堅就香港國安法提覆核敗訴 官:非合理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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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就香港國安法提覆核敗訴 官:非合理爭辯

2020年07月13日 15:59 最後更新:16:00

郭卓堅哽咽指,我地係有反對!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就《香港國安法》事宜申請司法覆核,周家明法官今午頒下判詞,指出是次申請並非合理爭辯,故駁回此申請。郭卓堅得悉申請被駁回後情緒平靜,但接受傳媒訪問時一度激動落淚,哽咽地說:「我地話俾全世界人聽,我地香港係有做野嘅,我地係有反對,但係我地係無能為力」,「呢$1045(申請費)係好值得嘅,以後要話俾後代聽,我地有反對到嘅!」。

周官指《基本法》與《香港國安法》的相互關係是一個重大的憲法問題。資料圖片

周官指《基本法》與《香港國安法》的相互關係是一個重大的憲法問題。資料圖片

周家明法官在判詞中指出,郭卓堅的申請是建基於無法證實的假定,因為郭指出假若香港政府按照基本法第23條自行立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便不會定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周官亦指政府或立法機關何時按第23條自行立法並不受到司法覆核的監管。

郭卓堅說:「呢$1045(申請費)係好值得嘅,以後要話俾後代聽,我地有反對到嘅!」。

郭卓堅說:「呢$1045(申請費)係好值得嘅,以後要話俾後代聽,我地有反對到嘅!」。

周官續指《基本法》與《香港國安法》的相互關係是一個重大的憲法問題,而《香港國安法》一共包括66條條文,郭在申請中並沒有列出《香港國安法》哪一條條文違反了《基本法》哪一條相關的規定,也沒有解釋《香港國安法》如何違反了《基本法》的規定,令討論過於空泛,故駁回郭卓堅的司法覆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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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強烈譴責七國外長及歐盟聲明不實及偏頗 指刻意誤導公眾

2024年04月20日 17:21 最後更新:04月21日 00:00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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