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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眾志主席林朗彥涉襲政總保安 官拒接納事主證供審訊半日脫罪

政事

前眾志主席林朗彥涉襲政總保安 官拒接納事主證供審訊半日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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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眾志主席林朗彥涉襲政總保安 官拒接納事主證供審訊半日脫罪

2020年07月15日 14:30 最後更新:14:51

林朗彥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

已解散政黨香港眾志去年3月在政府總部示威,抗議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其間前主席林朗彥疑衝入東翼大堂,並在遭驅趕時襲擊一名男保安。林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僅花半日便審結,何俊堯裁判官拒接納事主證供,並裁定林朗彥脫罪。

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僅花半日便審結。資料圖片

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僅花半日便審結。資料圖片

被告林朗彥(25歲)於去年3月15日,在政府總部東翼地下公眾入口大堂內襲擊男子梁炳森。

梁炳森在庭上供稱,事發當日早上,他獲上司告知政總將有示威。當值期間他見到被告衝入大堂,似乎想越過他身後的閘機。他於是捉住被告的背囊阻止。未料被告撞向他,二人雙雙跌倒。當時他背部著地,遭被告壓住心口,右邊臀部被褲袋裡的電話壓到,感到痛楚。

事主梁炳森(左)及林朗彥(右)。

事主梁炳森(左)及林朗彥(右)。

案件裁定表證成立後,被告選擇不作供,案件僅半日便審結。何俊堯裁判官裁決時指出,事主的證供與現場閉路電視有很大分別。根據閉路電視,當時乃事主主動上前攔截被告,「睇唔到被告有撞向佢」。而二人跌倒時,更是事主趴在地上壓住被告。當時事主的臀部沒有著地,故沒有可能會被電話壓到。加上事主亦承認對事件細節的記憶模糊,故其證供令人不能放心依賴。

另外,由於閉路電視拍攝不到事發時的細節,例如被告及事主如何跌倒、事主為何會壓住被告等。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散庭後,林朗彥在庭外表示,是次脫罪很大原因在於保安的不誠實,他又籲政總保安或執法人員,不要為入罪而扭曲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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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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