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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廚師認將塑膠圍欄閃燈拋出馬路 准保釋候懲

政事

32歲廚師認將塑膠圍欄閃燈拋出馬路 准保釋候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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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廚師認將塑膠圍欄閃燈拋出馬路 准保釋候懲

2020年07月30日 12:47 最後更新:12:48

案件押後至8月13日判刑。

去年12月一名廚師將塑膠圍欄及閃燈等雜物拋出青衣馬路。他早前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案件原訂今在西九龍法院開審,惟他突改口認罪,強調自己並非為一己私利,而是不滿政制、受社會氛圍影響犯案,裁判官決定先為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押後至8月13日判刑,其間獲准保釋候懲。

辯方求情透露被告生於內地,父母雙亡,現與胞弟同住一公屋單位。被告案發時前往上班途中,眼見涉案物品已被拆除,遂將它們拋至馬路上。辯方解釋被告並非為一己之利,而是受社會氛圍影響,不滿政制犯案,明白在法律上非正當理由,但仍冀法庭考慮到他願意賠償,判非即時監禁。

32歲男被告陳志明承認於去年12月4日在青衣長青邨青榕樓外迴旋處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及合理解釋將一個塑膠圍欄及一個黃色道路安全閃燈放在路上,可能對上述道路安全做成危害或不便。

案發當日清晨,有人發現有雜物堵塞上述馬路,於是作出舉報。警員抵達現場後,發現身穿黑色外套的被告正以塑膠圍欄堵路,並將一個黃色道路安全閃燈拋至路面。警員隨即進行追截,終於在長青邨青榕樓外擒獲被告。警誡下被告保持緘默。而涉案安全閃燈屬於一間公司的建築地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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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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