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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低落寶林邨3處縱火 前航空公司廚務員判囚5年

社會事

情緒低落寶林邨3處縱火 前航空公司廚務員判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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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低落寶林邨3處縱火 前航空公司廚務員判囚5年

2020年08月13日 12:54 最後更新:12:55

被告早前承認三項有意圖而縱火罪。

罹患適應障礙症的前航空公司男廚務員,兩年前因情緒低落而隨機到寶林邨三處縱火,早前承認三項有意圖而縱火罪。黃崇厚法官今於高等法院判刑時指,被告到不同樓層縱火絕非一時衝動,明知單位內有機會有人在內而刻意縱火,令多名住客無辜受累,做法極不負責任。法官最終判其監禁5年,在囚期間需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療。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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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五畢業的34歲男被告何世文早前承認於2018年4月22日,在將軍澳寶林邨寶智樓用火損壞他人的門簾、升降機走廊天花、照明系統及衣物等,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受危害。何在警誡下聲稱:「我一時唔開心,先去寶智樓燒人哋啲野」,而何有包括搶劫、與未成年少女性交、虛假文書等7項案底,並在2017年刑滿出獄。辯方求情時表示是次事件沒有重大傷亡或財物損失,何未有使用助燃劑,沒有同類案底,亦非在深夜犯案,故冀法官輕判。

涉案寶林邨走廊遭縱火。資料圖片

涉案寶林邨走廊遭縱火。資料圖片

黃崇厚法官判刑時指,何刻意到不同樓層縱火等行為極不負責任,何到三處犯案可見並非在一時之氣下衝動犯案,但何沒有指定目標隨機犯案,特意以打火機燃燒住戶門簾,增加住戶的逃亡困難度。何犯案後不顧而去,而且是出獄後不足一年干犯此案,黃官考慮何在短時間內犯下三案,相信在相同心理狀態下干犯,最終判何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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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欖涌水上俱樂部疑遭縱火刑毀 前員工身體多處燒傷被通緝

2024年03月15日 14:30 最後更新:16:43

屯門大欖涌水上㑯樂部早上發生火警,多艘船及快艇焚毀,一名男子身體多處燒傷。警方指傷者為俱樂部前員工,與老闆有錢財糾紛,正被警方通緝。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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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在現場找到助燃劑,認為火警有可疑,警方將案列作縱火及刑事毀壞案處理。

現場是大欖涌水上俱樂部,警方表示,早上6時許接獲多人報案,指大欖涌一個魚排起火,火勢波及一艘船、兩艘快艇及一部水上電單車,消防到場將火救熄。火警中一名48歲姓胡男子面、手及腳部燒傷,被送往屯門醫院治理。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警察到場觀看閉路電視片段,早上6時許見到傷者進入上址,先毁壞了一個廣告牌及兩個閉路電視,繼而閉路電視畫面見到上址有船隻着火,稍後傷者自行報案報稱受傷。由救護員送往屯門醫院現時留醫。

警方指傷者為上址俱樂部前員工,大約一個月前,被上址俱樂部姓胡老闆辭退,傷者要求老闆賠償,兩人於是有錢財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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