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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員藏彈弓通訊機罪成 判囚12個月

政事

文員藏彈弓通訊機罪成 判囚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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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員藏彈弓通訊機罪成 判囚12個月

2020年08月14日 19:23 最後更新:20:37

申保釋上訴被拒

33歲文員被控於去年8月31日於太子站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材,裁判官鄭念慈考慮基於被告管有物品本身性質和周遭環境因素,加上無合理解釋,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被告兩項控罪罪名成立,判處被告入獄12個月及罰款5000元,辯方申請保釋等候裁決和刑期上訴遭拒。

被告鍾日褀。 資料圖片

被告鍾日褀。 資料圖片

被告鍾日褀胞弟作供曾解釋二人本打算從天后前往黃大仙相約友人吃甜品,但列車抵達太子站後突然停駛,二人打消念頭返回青衣住所,而被告獨自前往上層月台時被捕。又解釋被告工作需要用到螺絲帽、鐳射筆和無線電通訊器,以生產儀器、展示產品樣本和在內地廠房通訊。

鄭官指雖然彈弓、螺絲帽及鐳射筆本身並非攻擊性武器,與無線電通訊器可有其他合法用途,但彈弓和螺絲帽可以結合使用而帶攻擊性,涉案鐳射筆功率屬最高級別第四級,可以在60至80米範圍內傷害人眼睛。因為被告公司最近並無生產符合涉案螺絲帽儀器,被告也非負責銷售產品,無需樣本展示,二人案發當時亦非前往內地廠房,裁判官不接納被告胞弟對涉案物品的解釋。

而考慮環境因素方面,裁判官憑呈堂片段,列車停駛,車廂有白煙冒出,推斷案發現場必有事發生,加上當日搜出被告袋中數件保護衣物,二人在月台上逗留數十分鐘,被告又獨自走到上層月台,所以不接納二人正打算返回青衣的解釋。基於被告管有涉案物品沒有合理解釋,加上環境因素考慮,鄭官裁定被告管有攻擊性武器和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材兩項罪名成立。鄭官續指,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行性質嚴重,需負上相當刑責,因此判囚。

約50名市民到場聲援後欲送囚車離開法院,其間警方到場,並以「限聚令」為由,要求在場人士離開,最終5名市民獲發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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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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