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江西12歲男童滿身傷痕倒斃家中 警:疑遭父母虐待致死已拘留

兩岸

江西12歲男童滿身傷痕倒斃家中 警:疑遭父母虐待致死已拘留
兩岸

兩岸

江西12歲男童滿身傷痕倒斃家中 警:疑遭父母虐待致死已拘留

2020年08月16日 21:31 最後更新:08月17日 00:13

男童的爺爺表示,孫子曾說過「回去我會被打死的」

江西上饒一名12歲男童滿身傷痕在家中死亡,父母卻隔了兩天後才報案。男童的爺爺表示,孫子曾說過「回去我會被打死的」,亦曾透露離家出走被尋回後,媽媽用針插他10根手指頭。當地警方上周五(14日)發出通報,認為男童父母涉嫌虐兒,目前已將兩人刑事拘留。

江西一名12歲男童滿身傷痕倒斃家中。網上圖片

江西一名12歲男童滿身傷痕倒斃家中。網上圖片

張姓男童康康上月24日被父母發現在家中死亡,家屬得知消息後趕到現場,卻只看見他的冰冷屍體,而且全身上下都是傷口,手腕上還有明顯的勒痕。男童的父母張國輝、張小美25日謊稱去報警,但卻在派出所門口未進入,之後向家人謊稱警察明天會再來。直到26日上午8時許,因為事跡逐漸敗露,兩人才到派出所投案,目前已被拘留超過半個月。

江西一名12歲男童滿身傷痕倒斃家中。網上圖片

江西一名12歲男童滿身傷痕倒斃家中。網上圖片

康康的爺爺透露,在事發當日得悉孫兒離世的噩耗,到達兒子家時只看到康康滿身傷痕,手腕上還有被吊起來後留下的勒痕。他詢問兒子事情經過,兒子指他們夫婦倆用繩子捆着康康的手把其吊起,康康其後死亡。

男童(左下)與父母合照。網上圖片

男童(左下)與父母合照。網上圖片

爺爺指出,康康從小都是由他照顧,而其父母都是初中學歷,今年35歲,直到2年前康康被兒媳帶回家,此後孩子身上就經常會出現各種傷痕,有一次孩子說媽媽用針紮他十個指頭。在事發前幾天,康康曾經離家出走,兒媳曾經跑來說都是因為平時被寵壞,現在都管不住。他在7月22日把康康找回來,在送回家之前,他還不願意回去,更哭著說「回去我會被打死的」。

男童手腕上有被吊起來後留下的勒痕。網上圖片

男童手腕上有被吊起來後留下的勒痕。網上圖片

江西省上饒市餘幹縣公安局上周五(14日)深夜發佈官方通報,經公安機關深入偵查,基本查清張某輝、張某美有虐待其子張某康並致其死亡的犯罪事實。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輝、張某美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相關案情正在進一步偵查當中。

往下看更多文章

立會法案委員會續審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

2024年05月18日 10:19 最後更新:13:31

立法會《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委員會,早上進入逐條審議階段。

立法會

立法會

對於條例草案提到「人員須在關鍵時間之後,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作出舉報」,本身是註冊社工的議員林素蔚關注,當中的「關鍵時刻」和「盡快」的定義,又認為「切實可行」意思可以很主觀,問到當局是否設有時限,避免人員拖延。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說,每宗個案性質與複雜程度不同,不會劃一指定時間及期限,希望為專業人員提供彈性作出判斷。

社署副署長黃國進補充說,每宗個案報告時間或有不同,如人員決定召喚救傷車為兒童處理傷勢,舉報時間會較短,可能大約一小時內;但如面對性虐待個案,受害人情緒波動或有自殺傾向,專業人員需要先處理環境問題和兒童情緒,因此需要留有彈性,只要該專業人員讓法庭知悉已經在合理時間內盡快舉報,亦已滿足法例要求。他又指,會在《強制舉報者指南》列出需要盡快舉報的情境。

示意圖。設計圖片

示意圖。設計圖片

對於條例草案列明「負責人代表管養、看管或照顧該兒童人士」,新民黨黎棟國關注「負責人」涵蓋的年齡範圍,舉例如負責照顧人士未滿18歲,是否亦受到條例規管,委員會主席鄧家彪問到,如果有家長將子女交予鄰居看管,該鄰居是否也屬於「負責人」。

黃國進說,根據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超過16歲具看管和照顧責任,均可界定為「負責人」,又指以往曾經以相關條例起訴一名負責照顧兒童的鄰居,因此需要根據事實情況判斷某人擔當負責人的職責。律政司代表說,現時草案未有寫明引用該條例,不能夠直接引用《侵害人身罪》,可能需要再有修正案,將再與局方商討。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