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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言為示威者報仇 送貨工認氣槍指警車還柙候刑

政事

揚言為示威者報仇 送貨工認氣槍指警車還柙候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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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言為示威者報仇 送貨工認氣槍指警車還柙候刑

2020年08月18日 16:04 最後更新:16:06

被告還柙至9月1日候判。

送貨工去年9月初故意切線阻貨車行駛,無視警員要求其停車的要求,更兩度舉槍示意,他被捕後聲稱不滿警方於8月31日濫權,要為示威者報仇,更表示因警方無理拘捕、發射催淚彈等等,要殺休班警云云。他今在區域法院承認管有仿製火器、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危險駕駛3罪,他須還柙至9月1日候判。

控方透露38歲被告梁逸志有3次案底,最後一次犯事於前年8月被定罪。辯方求情稱,被告當時並非以玩具槍指向警員,他只因見到警車憶起,警方對市民的作為而感到憤怒。就被告的案底大多與本案不類同,10年前干犯的普通襲擊罪亦算輕微,望法庭不會會判處最高刑期。據知,被告患有自閉症及心理問題,需定期到青山醫院覆診,但問題不算嚴重。

案情指,去年9月4日傍晚6時許,被告駕駛的輕型貨車突駛近並超越警車,致警車急煞。及後警員以大聲公廣播要求被告停車,但被告沒有理會更從車窗伸出一把玩具槍。警方追捕時,被告更曾打開車門欲下車,又2度衝紅燈及亮槍。最後被告駛至北角建華街,被告下車後應警方要求放下槍,及後被捕。

警方事後在被告家中搜出玩具槍、BB 彈匣、2 把已開封武士刀等,又在其電話的信息對話記錄及 社交平台中,發現有關殺警的記錄及貼文。被告在會面記錄中稱,打算用武士刀殺死警員及福建人,亦承認以氣槍向警車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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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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