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人民日報》力撐烈顯倫 叫香港司法界 勿再成為暴力的辯護者

博客文章

《人民日報》力撐烈顯倫 叫香港司法界 勿再成為暴力的辯護者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人民日報》力撐烈顯倫 叫香港司法界 勿再成為暴力的辯護者

2020年09月06日 22:07 最後更新:22:17

前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近日發表文章,提醒香港司法界人士,勿再扭曲基本法,勿再歪曲香港法律,勿再成為街頭暴力的辯護者。列顯倫建議香港司法界要作出選擇,決定香港的發展方向:「要麼成為大灣區與外界的閃耀紐帶,要麼成為華南海岸一個微不足道的中小城市」。

《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文章「人民銳評」。

《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文章「人民銳評」。

《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文章「人民銳評」,力撐烈顯倫,叫香港司法界反思。
相關文章全文如下:

人民銳評----「烈顯倫之問」振聾發聵,香港司法界是時候回答了

  「終於有人說出了正確的話」。香港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近日發表《是時候緊急改革了》的文章,贏得香港市民廣泛認同和支持。文章提醒香港司法界人士,勿再如迷途羔羊般扭曲基本法、歪曲甚至踐踏香港法律,勿再成為街頭暴力的辯護者。

烈顯倫。

烈顯倫。

作為一位德高望重的法律界前輩,也是一位資深外籍法官,烈顯倫見證了香港幾十年的歷史。他的文章中肯而理性,發人深省。然而,這樣的警世良言,也戳中了某些人脆弱的神經。有反對派議員對文章列舉的事實置若罔聞,試圖顛倒黑白、混淆視聽;有長期反中亂港的律師惡語相向、出口成「臟」,煽動網民對烈顯倫進行人身攻擊。這些人越是緊張、越是跳腳,越說明這篇文章道出了真相、擊中了要害,打到了「攬炒派」的「七寸」。

香港司法界的一些人在修例風波中扮演什麼角色?「攬炒派」顛倒是非本領再高,也迷惑不了香港市民。「修例風波」以來的一宗宗、一幕幕,大家都看在眼裡。警方在「修例風波」中拘捕的9672人絕大部分都處於保釋狀態,其中像非法持有大批槍械和違禁武器、當街圍毆蓄意傷人這樣的嚴重犯罪,都能獲得保釋,「警察抓人、法官放人」,難道不是縱容街頭暴力麼?

在歪曲行政主導體制、曲解基本法立法原意上,香港司法界一些人不遺餘力。烈顯倫提到最令人驚詫的例子是高等法院法官去年11月判決的《禁蒙面法》案,他們宣稱《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抵觸了1997年6月後在香港確立的「憲制秩序」。日前,香港大律師公會再次故技重施,歪曲理解基本法,為其三權分立主張辯護。香港的憲政秩序由基本法確立,基本法的解釋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法律界的一些人揣著明白當糊塗,極盡歪曲之能事,無非是想搶奪香港政治體制的話語權,為自己的政治目的張目。

法治是香港的核心競爭力所在。有以普通法為基礎的司法審判體系,有不容踐踏的法治精神,成就了香港不錯的家底和核心價值。然而修例風波以來,香港街頭違法暴力活動不斷,「港獨」「違法達義」等錯誤言論大行其道,暴力橫行、法治不彰,這和司法界的一些人一味姑息縱容不無關係。對暴力違法行為的縱容,就是對絕大多數守法行為的傷害。

「要麼成為大灣區與外界的閃耀紐帶,要麼成為華南海岸一個微不足道的中小城市」,烈顯倫不無憂心地提醒,這是香港歷史上的關鍵時刻,在未來幾年中作出的選擇,將決定香港歷史發展的方向。的確,對今天的香港司法界來說,既要徹底改革弊端,使制度擺脫繁文縟節,堵上司法實踐的漏洞,更要走出意識形態的紛爭,回歸到「法者,所以興功懼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的本來面目。

  其實,「烈顯倫之問」不僅需要司法界人士回答,經歷「修例風波」,所有香港市民都必須深刻思考,未來何去何從。我們相信,香港人一定會做出正確的選擇。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屠龍小隊」案審訊揭露的案情相當得人驚,而他們的行蹤還遍及本地5間大學,更有校園淪為「黑暴」基地、戰場。

潛入浸大城大偷化學品

根據控方開案陳詞,「屠龍小隊」有成員曾潛入浸會大學和城市大學的實驗室盜取化學品圖製造炸彈。

控方發現認罪被告、「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手機的對話訊息顯示,11月14日某群組談及在浸大、城大的對話:「火魔法要等屠龍」,控方指「火魔法」是汽油彈;用戶名為「接完紙鶴未?」的被告賴振邦指「sorry,只喺bu爆咗13樓,12樓全層未爆到攞料.....13樓無啱用嘅嘢」;用戶名為「小恨」的彭軍壕稱「而家無狗呀,bobby喺城大」、「12樓無去,唔夠時間,應該可以整魔法」。

控方指,對話是到浸大和城大「找化學原料整炸彈」。12月8日早上警方拘捕行動開始,用戶名「Wing 420」的被告許湛榮提到「清嘢」。

2019年11月大批黑衣人闖入理大,並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1月大批黑衣人闖入理大,並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有份參與理大、中大暴動

根據控方展示的「滅龍群組」聊天記錄,黃振強提到「冇人可keep眼鏡,阿檸(李家田)出唔到嚟」,當成員提出「畀返鴻仔?」,黃指「返嚟我一定要殺狗,俾咗佢哋就拎唔返,要等好耐」、「檸如果有咩事,個plan我行」。

黃振強庭上解釋,當時李家田(阿檸)在理大被困,但自己計劃在11月19日至23日泰國旅行後回港。黃振強指同謀者吳智鴻曾透過「屠龍」成員將一支槍轉交予他,他計劃在某次行動中使用該槍,行動由「屠龍小隊」參與,由他與吳智鴻部署如何用槍和炸藥 。

黃振強亦供稱,自己加入另一名關鍵人物之一、同謀者吳智鴻的Telegram群組,相約11月中到西貢「試槍」及「試炸藥」,但因為他參與中大衝擊而受傷,於是由屬「屠龍小隊」的張銘裕頂替。

汽油彈頻頻出現在暴力示威現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汽油彈頻頻出現在暴力示威現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在科大召開「勇武派」會議

黃振強供稱,在2019年9月,吳智鴻邀請黃振強到香港科技大學開「勇武派」會議,同場有「老虎仔」、吳智鴻團隊、「蜘蛛隊」及「本土民主前線」的鍾雪瑩及蘇緯軒。鍾、蘇同因本案被捕。

據黃振強供稱,在科大的「勇武派」會議上,吳智鴻提出「勇武示威者」與警方的武力「不對等」,「要武力對等,抗爭先有得繼續玩落去。」黃引述吳稱,警方最高武力是槍械,「示威者」則是汽油彈,吳遂提出應主動出擊,並透露將會引入軍火,期望前線小隊可增強武裝,「睇吓可唔可以合作,去用啲軍火去射殺警察。」

黃亦因為參加這次科大會議,認識了「老虎仔」,其後「屠龍」行動所用的汽油彈,都由「老虎仔」供應,100支汽油彈索價約10萬元,但未計前期付款給「老虎仔」設置工場、聘請員工製作汽油彈等。

高人話,綜合控方開案陳詞及控方證人黃振強的供詞,「屠龍小隊」在策劃灣仔放置炸彈及開槍殺警前,行蹤曾遍及本地5間大學,好明顯,當時政治狂熱席捲大專院校,黑暴分子亦趁機騎劫闖入校園,已不是校內民主運動咁簡單。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