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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鄉會副會長旺角街頭手持鐵鋤被控藏武 辯方質疑目擊證人誇大事件

政事

同鄉會副會長旺角街頭手持鐵鋤被控藏武 辯方質疑目擊證人誇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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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鄉會副會長旺角街頭手持鐵鋤被控藏武 辯方質疑目擊證人誇大事件

2020年09月10日 14:36 最後更新:14:38

退休人士朱木源被控於去年在公眾地方攜有一把鐵鋤。

去年8月5日全港「三罷」行動中,一名六旬老翁懷疑在示威者包圍下,舉起約1.2米長的鐵鋤,事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開審。辯方質疑其中一名目擊證人庭上所言與口供有異,質疑他誇大其辭,惟證人反指其用詞含糊。

證人舒雋賢(左);被告朱木源(右)。

證人舒雋賢(左);被告朱木源(右)。

機動部隊警員25103陳俊源供稱,案發當日凌晨分別有4男1女向其告發指,身穿白衣的被告手持鋤頭在水渠道近通菜街一帶徘徊,其中一人更偷拍整個過程。陳其後發現被告,查問下他聲稱自己原擬落車買煙,未料一群人衝向他,作勢要攻襲,遂隨地撿起鋤頭作自衛。

目擊證人舒雋賢憶述,當時駕車途經旺角,見到1男1女跑向西洋菜街。未幾,舒在運動場道瞥見被告拖著鋤頭,沿通菜街方向前進。舒其後又發現被告在近旺角警署的行人路上,以左手指向距離約1至2尺、欄杆外的黑衣男子,高舉鋤頭意圖攻擊他,男子見狀即向對面馬路逃去。而被告則將鋤頭鋤落地面。其後被告轉入水渠道近垃圾站對出,向一批途人高舉鋤頭,他們隨即四散。從舒的行車紀錄儀顯示,被告於上述地點出現。

證人陳俊源(左);證人舒雋賢(中);被告朱木源(右)。

證人陳俊源(左);證人舒雋賢(中);被告朱木源(右)。

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引述舒的證人供詞,問警員有否詢問過被告曾否施襲,舒當時回應稱被告沒有攻擊他人,但有意圖襲擊,惟警員沒有將後者記錄低,因為警員解釋沒有流血或受傷不算攻擊。郭大狀追問,負責落口供的警員有否解釋意圖與企圖的分別,舒起初稱沒有,在裁判官解釋後指有,其後郭大狀再澄清問題時,舒又改稱沒有,解釋「講同演繹係唔同,講同寫落去又有唔同。」郭大狀質疑,既然警員沒有將舒所有口供紀錄下來,為何他仍要在供詞上簽名確實,其後又沒有更改、更正或增減。舒表示「當時以為份口供只用作告攻擊性武器」,又指「我唔係律師,我唔係執法人員,唔熟悉啲字眼。」

舒庭上描述,1男1女跑過時狀甚慌忙,惟口供上並無此形容。他解釋落口供時曾提及,但「唔清楚口供係點寫。」舒又在主問環節中形容黑衣男子離開時十分慌忙,惟供詞上指他以正常步伐離開。舒解釋落口供時相關片段會一直播放,惟庭上重播片段時有停頓,又指自己語文能力較遜。郭大狀直斥舒作供時誇大其辭,惟舒否認,指責郭大狀所用的字眼有含糊之處,令其作供相當混亂、有問題。

63歲退休人士朱木源(63歲)被控於去年8月6日在旺角通菜街近水渠道一帶行人路的公眾地方,攜有一把鐵鋤。翻查網上資料,朱為香港廣東汕尾市同鄉總會常務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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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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