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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男女涉堵路被控暴動等罪 押明年答辯

政事

28男女涉堵路被控暴動等罪 押明年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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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男女涉堵路被控暴動等罪 押明年答辯

2020年10月09日 12:08 最後更新:12:15

28名被告年齡介乎17至35歲,要求押後因需時處理申請法援事宜。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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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去年11月12日發起「破曉行動」,21男7女涉在中環參與「和你lunch」堵路,被控暴動等罪,今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進行聆訊,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應辯方要求將答辯押後至1月8日,以待眾被告處理申請法援事宜。

網民去年11月12日發起「破曉行動」。 資料圖片

網民去年11月12日發起「破曉行動」。 資料圖片

第 13、16、20被告獲准取回證件副本用作申請或續領海外護照,至於第9、16、22 被告申請取消禁足令及警署報到,高官則以相關安排有其「風險管理」作用為由駁回申請。

28名被告年齡介乎17至35歲,依次為葉嘉朗(舞台燈光工人,22歲)、葉迪舜(私人教師,26歲)、吳智杰(ViuTV演員,25歲)、黃樂文(會計文員,35歲)、歐榮峰(無業,23歲)、楊耀(攝影師,24歲)、陳家裕(廚師,26歲)、吳栢明(學生,20歲)、傅之林(無業,25歲)、羅翔駿(從事屋宇建設工程,24歲)、陳維聰(酒樓工人,25歲)、陳敦涵(餐飲接待,22歲)、羅焯勇(社工,22歲)、鄭學洺(健身教練,22歲)、李晁鋒(社工,24歲)、潘琬瑩(迪士尼演員,23歲)、楊麗嬅(學生,17歲)、吳雅芝(見習樓宇工程師,23歲)、黃穎恩(瑜珈教練,26歲)、陳憲(教師,23歲)、蔡綺洛(售貨員,23歲)、林梅嘩(美容師,23歲)、黎柏言(學生,17歲)、陳灝良(放射師,24歲),梁升彥(教師,24歲)、韓寶生(無業,29歲)、袁晧軒(學生,24歲)、葉栢亨(其他職業,29歲)。

全部被告被控於去年11月12日,在中環畢打街與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除陳憲及葉栢亨外,其餘被告另被控於同日同地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別身份的蒙面物品。羅綽勇、蔡綺洛和韓寶生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陳維聰另被控管有危險藥物;葉柏亨另被控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吳柏明則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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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019年7.1衝撃立法會 王宗堯等4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2024年02月01日 11:20 最後更新:11:41

藝人王宗堯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王宗堯暴動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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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王宗堯等6人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大樓後闖入會議廳,早前所有人否認暴動等罪。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其中4人,包括王宗堯等,暴動罪成,餘下2人則裁定暴動脫罪。

4名裁定罪成的被告,分別是王宗堯、何俊諺、吳志勇及林錦均。獲裁定脫罪的是黃家豪及馬啟聰,不過兩人與何俊諺,均被裁定進入會議廳罪成;林錦均則另被裁定刑事損壞罪成。

藝人王宗堯2月1日被裁定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藝人王宗堯2月1日被裁定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6名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及其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王宗堯及吳志勇,早前已承認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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