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國安法生效之後,英國有一連串的動作,其中一個就是推出BNO居留權計劃,容許香港持有BNO證件的人在英國居住5年就能申請居留權。中方對此大表反對。
高人話,其實英國這個行為是單方面撕毀當年與中方達成的協議。
中英雙方簽署中英聯合聲明之後,在1984年12月19日再簽署了一份《關於香港居民國籍問題的備忘錄》,這份備忘錄主要要處理的問題是中國基於香港的歷史背景和現實情況,允許原先被稱為「英國屬土公民」的香港中國公民在1997年回歸之後,使用由英國政府簽發的旅行證件去其他國家和地區旅行,但沒有英國領事保護權。
根據這份備忘錄,英方當時的承諾是,回歸前的英國屬土公民,從1997年7月1日起就不再是英國屬土公民,可以繼續使用英國發出的護照,「而不賦予在聯合王國(即英國)的居留權」。英方在備忘錄特別提出,任何人在1997年7月1日之後不能再取得英國屬土公民的地位,1997年7月1日之後出生的香港人,亦都不能取得英國屬土公民的地位。
好明顯,英國現在賦予BNO持有人在英國的居留權,又容許他們的子女入藉,已經違反了當年的這份備忘錄。
高人話,中國一定會有反制的措施,可以有兩方面的思路。一方面,不承認通過BNO居留權獲得的英國護照。另一個角度,由於《基本法》列明,中國不承認中國公民有雙重國籍,所以擁有BNO護照的人,將會喪失中國國籍,不可以再持有特區護照,亦不可以享有香港公民權利,其中一項特別受到關注的公民權利,就是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總而言之,中方一定會有反制措施,不會任由英方單方面撕毀協議就算數。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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