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准擔保外出等候上訴。
男乘客去年9月在港鐵鰂魚涌站「跳閘」,遭休班警截停阻止離開,乘客補票後仍不願放行,終致雙方倒地扭打,休班警被打傷左眼。男乘客經審訊後,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3周,但准擔保外出等候上訴。
被告盧天煒(27歲)被裁定於去年9月8日,在鰂魚涌港鐵站C出口襲擊高級警員張子崧罪成。
政事
被告准擔保外出等候上訴。
男乘客去年9月在港鐵鰂魚涌站「跳閘」,遭休班警截停阻止離開,乘客補票後仍不願放行,終致雙方倒地扭打,休班警被打傷左眼。男乘客經審訊後,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3周,但准擔保外出等候上訴。
被告盧天煒(27歲)被裁定於去年9月8日,在鰂魚涌港鐵站C出口襲擊高級警員張子崧罪成。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