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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追逃貪官方式主要是溫和勸服 特朗普政府反華已經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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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追逃貪官方式主要是溫和勸服 特朗普政府反華已經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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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追逃貪官方式主要是溫和勸服 特朗普政府反華已經瘋狂

2020年10月30日 10:36 最後更新:10:44

美國司法部和聯邦調查局在10月28日宣佈對8名「充當中華人民共和國代理人並在美國參與『獵狐行動』的人」提出起訴,其中五人被捕。美方宣稱「北京在美國領土非法執法並監控和騷擾美國公民與永久居民」,這是美國首次對參與「獵狐行動」的人員提出起訴。

美國司法部召開記者會,宣佈起訴8名人士,稱他們涉及中國追捕身在海外逃犯的「獵狐行動」。美方稱,這些人在「中國官員」指示下「監控、騷擾與脅逼中國公民返回中國」。據報道,其中5人分別在新澤西州、紐約與加州被捕,另外3人仍「在逃」,「相信目前身處在中國」。他們被控作為中國非法代理人在美國行動,將面臨最高5年刑期,其中6人還面臨共謀跨州和國際跟蹤相關指控。

「獵狐行動」是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代號,獵狐從字面理解是「逮捕狐狸」,中國將貪官比喻成狐狸,是追逃貪官的行動。中國主要派人員到外國勸說外逃的貪官回國自首。外逃貪官逃亡10多20年會厭倦逃亡生涯,部份人就願意回國。

「獵狐行動」行動由公安部於2014年啓動。2014年以來,公安機關「獵狐行動」從120多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6000餘名,其中緝捕「百名紅色通緝犯」中的60名嫌疑人回國,追回贓款達100多億元人民幣。

《環球時報》訪問社科院美國問題專家呂祥評論事件,呂祥表示,對藏匿在沒有引渡條例的國家的犯罪嫌疑人,中國的追逃方式主要就是溫和的勸服,因此不會有任何違反當地法律的行為發生。此外,中美曾有比較成熟的協調機制,美方此舉是把中美司法合作引向了政治化和毒化的方向。

中國社科院美國問題專家呂祥。

中國社科院美國問題專家呂祥。

「我國的追逃行動都是公開的,相關信息在各部門的信息發佈中都能看到,而且對藏匿在沒有引渡條例的國家的犯罪嫌疑人。」社科院美國問題專家呂祥指中國主要用勸服方式,這是一種非常溫和的方式,所以中國的追逃行動不會有任何觸犯當地法律的情況出現。

北京市藍鵬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起淮表示,每個國家都有懲罰犯罪的義務,美國也不例外,美國在多個公約中是承認這一義務的。目前中國與多個國家已經簽署了刑事上的司法協助、引渡等條約,但美國在此類問題上十分謹慎,中美只有2000年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美利堅合眾國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沒有引渡條約。所以中國執法人員在美國的行動本就受限。而在刑事管轄層面,美國法院一貫奉行「擴大管轄權」的原則,即所稱的「世界警察」。歸根究底,美國的一系列行為除了政治上的考量外,可能還有經濟上的考量,如保護中國追捕的貪官所帶給美國的巨大的經濟利益。而中國打擊犯罪,不僅是權利更是義務。

因此,在相當長時間內,由於普遍的法律漏洞、寬松的移民政策,已經使美國成為外逃中國貪官主要避風港。但兩國並非沒有合作的過往,隨著中國不斷加大海外追逃追贓力度,且美國一方面希望摘除「貪官天堂」的污名,另一方面希望中國協助其實施《海外反腐敗法》,因此曾對中國追逃追贓工作展示了一定的合作態度。2015年,美國司法部發言人曾對媒體表示,美司法部每年通過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定期與中國有關部門進行會晤,討論追逃追贓合作問題。「我們致力於一個原則,即美國不應成為貪官及其贓款的藏身之所」。

外交學院國際關係研究所教授李海東表示,在海外追逃方面,中美有比較成熟的協調機制,在過去相當長一段時間內運轉有效。他表示,前些年,在反腐國際合作上,中美在精神上和具體操作上都有比較密切的協調合作,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也會定期會晤。

頭號嫌犯楊秀珠回國投案自首。

頭號嫌犯楊秀珠回國投案自首。

公開資料顯示,2014年中國實施「獵狐」專項行動以來,中美執法部門也一度明顯加快合作磋商與行動節奏。2014年12月,潛逃美國兩年多的遼寧省鳳城市委原書記王國強,從美國回國向紀檢監察機關投案自首。此案是中國「獵狐」行動督辦案件,也是中美追逃追贓合作的重點案件。2016年11月16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下,經中央有關部門和浙江省追逃辦密切協作,潛逃海外13年之久的「百名紅通人員」頭號嫌犯楊秀珠回國投案自首。楊秀珠歸案是中美反腐敗執法合作的重要成果,楊秀珠外逃美國後,中方通過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反腐敗工作組渠道向美方提出協助遣返楊秀珠的請求,並提供了相關證據和線索,美方遂將其逮捕並羈押。

如今特朗普政府連中國追查貪官的行動也去打擊,反華已到瘋狂程度。




毛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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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女子離婚冷靜期內被丈夫當街捅殺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留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部分被害人及其親屬、被告人親屬等十餘人旁聽了宣判。

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

「我準備拿著判决書,去姐姐的牌位前,跟她講一講。她去世前一直擔驚受怕,現在終於可以安心了。」4月25日,被害人周某霞(化名)的妹妹小玲哭著告訴《瀟湘晨報》記者,對於一審判决結果,作為被害人家屬,他們感到很欣慰。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小玲透露了一個宣判現場的細節,「判决後,法官問趙留超對結果有沒有什麽意見,他反問法官死刑是立即執行嗎,法官說是立即執行,然後趙留超說他不是故意殺人的,然後被拉走了……」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2023年7月20日,在遞交離婚申請後第13天,廣東女子周某霞(化名)被丈夫趙某超當街捅殺,同行的親友中,有四人受傷。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留超、被害人周某霞於2011年登記結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輿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協議離婚。2023年7月30日晚,周某霞在親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與趙留超約定在廣州市某工業園門口見面。趙留超到達後徑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等人阻攔,趙留超持隨身携帶的尖刀朝周某、周某霞等人捅刺,致周某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留超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趙留超主觀惡性大,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應予嚴懲,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受害者家屬

受害者家屬

據早前報道,2024年3月21日上午9時30分,該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周某霞的妹妹小玲(化名)告訴記者,庭審現場,趙某超否認自己家暴,辯稱自己不想置妻子於死地,也沒想要傷害其他親戚,「但公訴人的反駁讓他無話可說,你不想殺人,為什麽會帶著刀去,要連續在被害人胸部捅刺七八刀,往他們的身體要害部位捅刺?」

「我女兒到底和他有什麽深仇大恨,能下得了這麽狠的手?」庭審現場,被害人的母親看到案發時的監控錄像,在情緒崩潰中問出這句話。

小玲表示,姐姐周某霞遇害後,趙某超的父母家人從未表達歉意,小玲和家人已决定放弃向趙某超提起民事訴求,也拒絕出具諒解書,只希望法院判處趙某超死刑,還死者一個公道。「我們沒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那些錢沾著我姐姐的血,我們不要。我們只要求嚴懲凶手,希望能判處死刑。我姐姐才30多歲,不該是這樣的結局。」

據瀟湘晨報此前報道,小玲透露,小霞為趙留超生了一兒一女,十多年的婚姻裏,她在外辛苦工作,省吃儉用,為趙留超買車,花費百萬為趙留超一家在河南老家購置房産,回到家還要為趙留超洗衣做飯,「趙留超稍不如意,就是一頓打,姐姐身上都是淤青。」

「趙留超同意離婚後,我姐同意將房産留給孩子,並且給他40萬元,就是個騙局。」小玲稱,離婚冷靜期間,趙留超不肯離婚,多次揚言威脅,以家人相威脅逼迫小霞見面。然而帶著五男一女赴約的小霞,還是倒在了血泊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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