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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薩克籍浸大生被控圖縱火 辯方質疑現場未檢獲打火機

政事

哈薩克籍浸大生被控圖縱火 辯方質疑現場未檢獲打火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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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薩克籍浸大生被控圖縱火 辯方質疑現場未檢獲打火機

2020年11月05日 13:45 最後更新:13:49

辯方指被告根本沒有企圖點燃汽油彈

理工大學去年11月爆發衝突,警方包圍校園,有示威者聚集九龍各處圍魏救趙。19歲哈薩克籍浸大學生NUKPI ABILKAIYR,涉嫌在尖沙咀點燃汽油彈不遂被捕。他今在區域法院否認一項有意圖而企圖縱火罪受審。辯方質疑,警方沒在現場檢獲打火機,而且涉案汽油彈是由其他示威者交給被告的,被告根本沒有企圖點燃汽油彈。

被告Nukpi Abilkaiyr。

被告Nukpi Abilkaiyr。

根據控方開案陳辭,去年11月18日凌晨逾百人在尖沙咀彌敦道到柯士甸道集結,警方凌晨二時展開驅散行動。其間有警員目擊被告右手手持一支盛有易燃液體的玻璃瓶,並企圖用打火機點燃瓶口的布碎4至5次,並企圖將玻璃瓶擲向警方。被告被捕期間仍手持一枚汽油彈,惟警方沒有在現場檢獲打火機。

控方又指被告當時身穿黑衣黑褲黑面罩,其後警方在被告背包裏發現另一個打火機,眼罩,沾上易燃液體的布料等,反映被告不但是出現現場,而且預備好犯案。

目擊警員嚴偉倫接受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盤問,承認被告當時沒有成功點燃汽油彈,故解釋警方僅起訴他企圖犯案。被問及被告向警員投擲汽油彈的意圖是否純屬推論,嚴回應:「係推論」。辯方質疑,涉案的汽油彈是其他示威者交給被告,而被告根本沒有企圖點燃它,嚴否認說法,指現場沒有其他示威者包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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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理大衝突至今182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其中4男2女各判囚5年

2023年10月31日 15:49 最後更新:16:02

6名被告較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3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60個月。

於2019年11月18日晚上,大批示威者在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警方其後進行圍捕行動並以「暴動罪」拘捕213人,包括本案6名被告(4男2女,案發時17至27歲)。6名被告較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3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60個月。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崇禮高級督察 (警方圖片)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崇禮高級督察 (警方圖片)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崇禮高級督察出席記者會時表示,這宗暴動案件,源自2019年11月11號開始的理工大學暴動事件。案發當日即是2019年11月18日,示威者正佔領理工大學,並且被警方圍堵。社交媒體不斷有人號召示威者前往油尖旺一帶,去分散理工大學的警力,試圖營救被圍堵在理工大學的示威者。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案發當晚約10時半左右,有約2000名示威者和警方在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對峙接近一小時。期間,示威者多次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包括用雨遮及其他物件築起陣地,堵塞行車路;不斷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及雜物,引致車路上多處着火;以及用雷射光線照射警方等等。警方於是進行圍捕行動,拘捕了一共213名被告人,並且控告這213名被告人「暴動」罪,案件其後分柝17宗審訊案件,轉交區域法院進行審訊。

而31日就是第13宗經過審訊之後的判刑,當中3名被告人在審訊開始前已認罪,他們在2022年10月25號,已經被判監45個月。而另外6名被告人(包括4名本地男子及2名本地女子,案發當時年齡介乎17至27歲) ,在早前經審訊之後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31日被判60個月監禁。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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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崇禮高級督察指至目前為止,本案213名被告人,已經有182名被告被裁定暴動罪罪名成立。其中11名被告被判入教導所,有153 名被告判29-64個月監禁,其餘18人正等候判刑。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崇禮高級督察 (警方圖片)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崇禮高級督察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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