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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案15人暴動罪成 1人被判入教導所14人被判囚36個月至52個月

政事

理大衝突案15人暴動罪成 1人被判入教導所14人被判囚36個月至5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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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案15人暴動罪成 1人被判入教導所14人被判囚36個月至52個月

2023年07月13日 16:48 最後更新:17:39

自2019年11月11日,理工大學一帶發生暴動及一連串違法事件。本案發生在2019年11月18日,油麻地窩打老道同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案發當日,理工大學一帶的違法事件仍然持續,網上有人號召示威者前往油尖旺一帶,分散位於理工大學的警力,試圖「營救」在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任雪瑩7月13日簡介法庭判刑指,警方在事發當日晚上10時抵達加士居道進行驅散行動,並沿彌敦道向旺角方向推進。其後,警方到達彌敦道窩打老道交界,與大約2000名示威者對峙。接近1小時的對峙期間,示威者多次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及雜物、以物品堵塞道路及以雷射光線照射警方,當中有人攜帶噴漆及打火機等。

香港警察直播影片截圖

香港警察直播影片截圖

警方其後進行圍捕行動,在現場拘捕了213名人士,涉事的213名人士亦被控告涉「暴動」罪,案件轉交區域法院審訊,共分拆17個審訊去處理,7月13日的判刑屬本案第9宗經過審訊後的判刑,當中10名被告較早前認罪,另外5名被告否認控罪。經審訊後,日前已被裁定暴動罪成,7月13日1名男被告被判入教導所,另外14人分別被判監禁36個月至52個月不等。15名被告分別為12名本地男子及3名本地女子,案發時年齡介乎16歲至45歲,現年介乎20歲至48歲。

灣仔法院。資料圖片

灣仔法院。資料圖片

截至目前為止,本案213名被告人,已經有141名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其中5名被告,被判入教導所,另外107名被告被判監禁29個月至64個月不等,另外29名被告尚待判刑。

灣仔法院。資料圖片

灣仔法院。資料圖片

警方強調,被告人所干犯的罪行性質嚴重。香港市民享有言論、新聞、集會和遊行的自由。與此同時,市民進行以上活動時亦須遵守本港法律。警方重申絕不容忍任何破壞公共秩序、危害公眾安全的行為,對任何暴力及違法活動,警方絕不姑息,定會果斷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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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包圍立法會 赴台進修回港被捕認罪囚26個月

2024年03月21日 15:22 最後更新:16:09

2019年示威者包圍立法會,一名28歲男子在台灣修畢學業,2022年回港後因涉案被捕起訴,他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被判監26個月。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現職室內設計師,警方曾主動撤回被告保釋要求,被告因此離港進修,學成回港後再被捕,辯方又指,被告案發時沒有在警方推進時退後,是以被動方式攔阻,非主動衝擊警方防線。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 資料圖片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表示,包括被告在內曾參與暴動的年輕人,以違法方式表達改變社會的理念,害人害己,本案為預先計劃,參與人數最高峰有過千人,暴動規模大而持續,被告涉及的階段約34分鐘。

法官表示,辯方提到被告所涉之階段沒有使用汽油彈、沒有縱火,也沒有證據顯示案中有人受傷,控方也表示當時沒有襲擊警員情況,故將本案情節訂於低至中度嚴重性。證據顯示被告蓄意留守,壯大聲勢,但沒有主動衝擊警方防線,考慮到撤回保釋後再被捕等延誤折騰因素,判處26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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