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1月11日,理工大學一帶發生暴動及一連串違法事件。本案發生在2019年11月18日,油麻地窩打老道同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案發當日,理工大學一帶的違法事件仍然持續,網上有人號召示威者前往油尖旺一帶,分散位於理工大學的警力,試圖「營救」在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任雪瑩7月13日簡介法庭判刑指,警方在事發當日晚上10時抵達加士居道進行驅散行動,並沿彌敦道向旺角方向推進。其後,警方到達彌敦道窩打老道交界,與大約2000名示威者對峙。接近1小時的對峙期間,示威者多次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及雜物、以物品堵塞道路及以雷射光線照射警方,當中有人攜帶噴漆及打火機等。
警方其後進行圍捕行動,在現場拘捕了213名人士,涉事的213名人士亦被控告涉「暴動」罪,案件轉交區域法院審訊,共分拆17個審訊去處理,7月13日的判刑屬本案第9宗經過審訊後的判刑,當中10名被告較早前認罪,另外5名被告否認控罪。經審訊後,日前已被裁定暴動罪成,7月13日1名男被告被判入教導所,另外14人分別被判監禁36個月至52個月不等。15名被告分別為12名本地男子及3名本地女子,案發時年齡介乎16歲至45歲,現年介乎20歲至48歲。
截至目前為止,本案213名被告人,已經有141名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其中5名被告,被判入教導所,另外107名被告被判監禁29個月至64個月不等,另外29名被告尚待判刑。
警方強調,被告人所干犯的罪行性質嚴重。香港市民享有言論、新聞、集會和遊行的自由。與此同時,市民進行以上活動時亦須遵守本港法律。警方重申絕不容忍任何破壞公共秩序、危害公眾安全的行為,對任何暴力及違法活動,警方絕不姑息,定會果斷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