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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和你lunch」暴動及蒙面罪成 8人囚33月至3年9個月

政事

中環「和你lunch」暴動及蒙面罪成 8人囚33月至3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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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和你lunch」暴動及蒙面罪成 8人囚33月至3年9個月

2024年03月02日 15:20 最後更新:02月05日 00:37

8名男女涉嫌參與2019年11月12日中環示威活動「和你lunch」,被控暴動及蒙面罪,判囚33個月至3年9個月不等。

控罪指,8人在中環一帶參與暴動,並在非法集結的情況下使用蒙面物品。 其中3人審前認罪,5人受審後被裁定罪名成立。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彭亮廷今天(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判刑指出,本案屬有預謀的暴動,程度嚴重;從各被告的裝備,可合理推論各人可在有需要時,走上前線或充作後勤,參與程度絕不屬於低。考慮各被告的求情原因,彭官判處認罪3被告監禁33個月,餘下5人判囚3年9個月。

8名被告依次為吳智杰(29歲,Viu TV演員)、陳維聰(29歲,西廚)、陳敦涵(26歲,酒店接待員)、李晁鋒(28歲,社工)、蔡綺洛(27歲,售貨員)、林梅嘩(27歲,美容師)、陳灝良(28歲,放射治療師)和梁升彥(28歲,綜合科學及生物科教師)。

其中陳維聰、蔡綺洛、林梅嘩於開審前承認暴動罪,他們另被控的「在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陳被控的「管有危險藥物」罪和蔡被控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均獲存檔法庭。

2019年11月12日,警方施放催淚煙驅散聚集中環畢打街的示威者。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1月12日,警方施放催淚煙驅散聚集中環畢打街的示威者。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早前於醫院口岸爆炸案中脫罪的吳子樂與另一名男子,涉嫌在2019年為多區暴動的前線示威者製造及提供弓箭,並拍攝片段宣傳。案件星期二(6月2日)在區域法院提堂。吳子樂未有法律代表,正申請法援。法官陳廣池表示,法庭收到法援署來信,指需6星期評估其申請,遂押後至8月13日再訊。兩被告沒保釋申請,還柙候訊。

被告吳子樂。資料圖片

被告吳子樂。資料圖片

被告吳子樂 (32歲,報稱無業)及陳維亮 (34歲,攝影師) 同被控於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3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吳子樂另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指他於2019年10月19日至11月8日期間,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案件星期二(6月2日)在區域法院提堂。

案件星期二(6月2日)在區域法院提堂。

案件編號:DCCC 737/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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