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1日灣仔暴動案,上訴庭撤銷48歲「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的無罪裁決後發還重審,陳虹秀受審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囚3年9個月。陳虹秀不服定罪提上訴,星期四(7月 9日)於高等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聽取陳詞後,指陳虹秀一方全部上訴理據均無合理可爭辯之處,拒絕其上訴許可。
上訴人陳虹秀,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社工陳虹秀。資料圖片
陳虹秀等4人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暴動,陳原本獲裁表證不成立,上訴庭發還重審。陳虹秀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判監3年9個月。她2025年5月提出上訴。
律政司一方表示採納書面陳詞。至於陳虹秀一方則指,針對「分工參與暴動」的指控毫無證據,指沒任何通訊記錄、目擊證供可證明陳虹秀與前線示威者事前或現場協調分工。另陳虹秀當晚手持擴音器呼喊「警員唔好開槍」,並非挑釁言論,是作為社工身分呼籲警方保持克制、緩解現場緊張局勢。
但對於「社工身份調解衝突」的理據,彭官指,即使醫生、護士、救護人員身處暴動現場,若客觀行為協助、支持暴動,同樣可構成參與暴動罪,定罪關鍵在於行為本身,而非職業身份。
彭官最終裁定,陳虹秀全部上訴理據均無合理可爭辯之處,拒絕批出上訴許可。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聽取陳詞後,指陳虹秀一方全部上訴理據均無合理可爭辯之處,拒絕其上訴許可。
彭官援引重審判詞,陳虹秀刻意穿着印有「我哋係社工 守護公義」的黑色T恤去到現場,並帶備空氣過濾器口罩及戶外擴音器材;她在現場看見暴動已發生,集結人士持續向警方對峙,陳虹秀仍選擇使用擴音器叫喊,並作出對警方失實的指控,當時亦有說「呢個係市民發出嘅警告」,明顯是希望透過行動及說話傳達以下訊息:她代表市民向警方作出指控,她身為一名專業的、「守護公義」的社會工作者,都認為警方的行為並不恰當,暗示公義的一方是和警方對峙的集結人士,而她和示威者站在同一陣線並且共同行事,認同他們的做法。
陳虹秀當時的叫喊刺激、激勵、鼓動、驅使暴動集結的人士繼續集結對峙,令示威人士知道現場有人陳虹秀在替他們發聲,指控及拖延警方。
案件編號:CACC106/2025
德州一名市議會候選人周六早上被捕,被控「參與暴動」輕罪。當局指,該候選人涉嫌在一次抗議聯邦入境事務處人員槍擊一名委內瑞拉男子的示威活動中,作出不當行為。
德州公共安全部警員及特工周六早上約8時45分,根據一份「源於其周日示威行為」的通緝令,拘捕40歲的拉莫斯(Misael Ramos)。該部門的媒體部在一封沒有署名的電郵中表示,示威者周日曾就威爾伯·拉斐爾·加西斯·佩雷斯(Wilber Rafael Garces Perez)在奧斯汀遭槍擊一事進行抗議。
德州奧斯汀,2026年9月20日周日,民眾在一場示威活動中發言,抗議一名男子在車內遭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官員槍擊。(美聯社圖片/Joel Angel Juarez) AP圖片
該部門表示,競逐奧斯汀市議會議席的拉莫斯,「被鏡頭拍到拿取建築路障、沙包及其他物品,並試圖阻礙交通」。該部門亦提供照片及影片,指這些影像捕捉到「拉莫斯在現場的部分行為」。
拉莫斯是美國民主社會主義者成員,其競選團隊在新聞稿中表示,他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並將會就指控提出抗辯。
拉莫斯的代表律師戴維斯(Edmund “Skip” Davis)表示:「我沒有看到任何暴動,我看到人們在外面叫喊及抗議。」
拉莫斯周六在縣監獄外舉行記者會期間獲釋,現場人群爆發歡呼聲。拉莫斯感謝在場人士,稱這是他「很長一段時間以來最瘋狂的早晨之一」。他談到自己突如其來的拘捕,並批評聯邦入境事務處在社區進行的突擊搜查。
他表示:「當我們奮鬥時」,在場人士回應:「我們就會勝利!」
加西斯·佩雷斯周日遭槍擊,其後在與入境事務處人員接觸後被帶到拘留中心。加西斯·佩雷斯的代表律師表示,他是一名尋求庇護者,並持有有效工作許可證。
拉莫斯的競選經理克萊蒙斯(Jeffrey Clemmons)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如同數百名奧斯汀居民一樣,拉莫斯對於入境事務處人員從背後槍擊他人感到震驚,他迅速趕到事發現場,譴責事件,並透過在示威中堅守陣線、叫喊及透過競選渠道擴大事件影響,表達聲援。」
特拉維斯縣警長辦公室發言人達克(Kristen Dark)透過電郵證實,拉莫斯於周六早上約9時30分被該機構拘留,並被控參與暴動。
加西斯·佩雷斯的代表律師林肯-戈德芬奇(Kate Lincoln-Goldfinch)表示,加西斯·佩雷斯周日下午正在進行DoorDash送貨時,入境事務處人員駕駛一輛沒有標誌的貨車兩度擦撞其汽車。他遭槍擊並被送往醫院,其後獲釋並由入境事務處拘留,當時背部仍有子彈。
入境事務處及國土安全部尚未說明槍擊事件的原因,僅表示加西斯·佩雷斯是「有目標的截查車輛行動的對象」。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