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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批支聯會是顏色革命政治 顛覆組織涉違《國安法》

政事

田飛龍批支聯會是顏色革命政治 顛覆組織涉違《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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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批支聯會是顏色革命政治 顛覆組織涉違《國安法》

2020年11月16日 15:31 最後更新:15:32

田飛龍批評,支聯會無謹守「法律邊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今日在報章撰文,指1989年成立的支聯會是「西方顏色革命和民主全球化議程的一部份」,長期獲海外組織和外部反華勢力資助,又指支聯會的五大綱領反映是「政治顛覆性組織」,以「愛國民主」為名義、以香港為基地勾結外部勢力的「顏色革命組織」,涉違《香港國安法》。

支聯會舉行「毋忘六四31周年長跑」活動。資料圖片

支聯會舉行「毋忘六四31周年長跑」活動。資料圖片

田飛龍批評,支聯會無謹守「法律邊界」,一再突破法律,將「顛覆性綱領」和意圖轉變為具體抗爭行動,或「雙重違法」,既違反本地多部法律,也違反《香港國安法》,處理支聯會應先檢討有沒有違反本地法律,「啟動並窮盡」本地法律檢控懲治,若本地法律無法懲治,可以啟動《香港國安法》。

支聯會今年6月4日帶領人群進入維園球場範圍紀念六四事件。資料圖片

支聯會今年6月4日帶領人群進入維園球場範圍紀念六四事件。資料圖片

田飛龍認為,在本地法律層面,支聯會有大量涉嫌觸犯本地法例的行為與活動,包括煽動仇視社會主義制度與國家政治體制,以民主方式「顛覆國家政權」,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的叛逆罪和煽動意圖罪,而作為反對派活躍組織,幾乎每場抗爭活動都有份參與,包括不少非法集結,以及在暴力抗爭中「扮演一定的暴動角色」,或違反非法集結罪和暴動罪,而且行為涉嫌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又與外部政治組織勾結聯繫,或違反《社團條例》,保安局局長可以禁止其運作。

田飛龍認為支聯會是政治顛覆組織。資料圖片

田飛龍認為支聯會是政治顛覆組織。資料圖片

田飛龍續指,支聯會亦或違反《香港國安法》,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支聯會繼續從事觸犯《香港國安法》的違法行為,包括繼續接受外部勢力捐贈和資助,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籌辦「六四」的網站,「搶奪歷史話語權」,在香港及國際社會傳播「煽動性的歷史信息」,煽動仇恨中央,而且維持「五大綱領」不變,繼續從事有顛覆性和顏色革命色彩的「民主中國範疇的激進運動」,涉嫌顛覆國家政權,以非法手段推翻和破壞中國《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又與香港激進本土勢力勾結,支援和參與香港激進分離活動,並培訓支援內地維權組織和維權人士,或觸及顛覆國家政權罪和恐怖活動罪。

田飛龍認為支聯會是政治顛覆組織。資料圖片

田飛龍認為支聯會是政治顛覆組織。資料圖片

他表明,雖然有部分行為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因追溯力問題無法用《香港國安法》懲治,但可用本地法律追訴;而《香港國安法》就可以對生效後持續的違法行為「精準的調查、檢控和懲治」,又指「規制」支聯會不是要削弱香港政治自由權利和民主空間,而是「依法清理危害香港民主秩序和國家安全的極端化組織與行為,確保香港民主以及政治自由表達在合法範圍內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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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強烈譴責七國外長及歐盟聲明不實及偏頗 指刻意誤導公眾

2024年04月20日 17:21 最後更新:04月21日 00:00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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