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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上訴襲警罪及刑期 官斥理由荒謬駁回

政事

地盤工上訴襲警罪及刑期 官斥理由荒謬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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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上訴襲警罪及刑期 官斥理由荒謬駁回

2020年11月20日 19:36 最後更新:19:47

法官指,涉案新聞片段支持了控方證人證供

六旬地盤工去年9月22日在屯門V city商場外,推撞及腳踢警員,審訊後被裁定兩項襲警罪罪名成立,判囚5星期,並遭高等法院駁回定罪及刑期上訴。潘敏琦法官今在判詞中,斥上訴方以警員違反指揮官指令,並非在「正當執行職務」作上訴理由,等同驅散指令下,被驅散的人不但可以繼續集結,還可以為所欲為,甚至襲擊警方後以此作辯解而脫罪,實屬荒謬。

莊子東。 資料圖片

莊子東。 資料圖片

就定罪上訴方面,潘官在判詞中指,本案最有力的證據、也是最不利上訴人莊子東的證據,就是涉案新聞片段。該片段支持了控方證人證供,亦否定了被告「失平衡」撞向警員之說。有關上訴人「自衛」之說,則由於被告沒有作供,此說法並無證據支持。

另外,上訴方以警員自行擅自執行拘捕,違反指揮官僅作「驅散」的命令,故他當時非正當執行職務為基礎,潘官認為這實屬偽命題,因為上訴人當時獨自挑釁防線的警員,阻礙警員執法,和警員發生肢體衝突。

至於判刑上訴,潘官則指上訴人當時是持續及公然地挑釁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即使警員一直容忍、途人一直勸喻,但上訴人置之不理,隨時可導致後方集結的人和警方爆發衝突,故阻嚇性刑期不能倖免,五星期的刑期一日也不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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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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