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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女及的士司機「私了」男街坊 各被判囚3年8個月

政事

無業女及的士司機「私了」男街坊 各被判囚3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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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女及的士司機「私了」男街坊 各被判囚3年8個月

2020年11月27日 12:46 最後更新:13:55

妙齡無業女子及59歲的士司機去年11月中在將軍澳悼念科大生周梓樂期間,「私了」1名男街坊,早前雙雙承認暴動及蓄意傷人兩罪。胡雅文法官今早於區域法院指2名被告當時已失去自制能力,失去理智和人性,判處2名被告各監禁3年零8個月。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傷者當時被圍毆。資料圖片

傷者當時被圍毆。資料圖片

胡官判刑時指憲法保障市民的言論和集會自由,但非絕對,一旦超過憲法而成非法活動便要禁止,保障法治等核心價值;案中2人參與施襲,但不應個別衡量,需以整體群眾考慮。當時漸多市民參與非法集會,而2人參與屬咎由自取。案發時有多人參與,一同踢事主X,又撐傘等意圖隱藏身份,警員到場方休。胡官直指文明社會不能容忍暴力,當時眾施襲者情緒已經不能自制,失去理智和人性,案情嚴重,判刑須具阻嚇性。

胡雅文法官今早於區域法院指2名被告當時已失去自制能力,失去理智和人性。資料圖片

胡雅文法官今早於區域法院指2名被告當時已失去自制能力,失去理智和人性。資料圖片

胡官就暴動和蓄意傷人2罪,分別以5年零6個月和4年零6個月為量刑起點,2名被告認罪扣減3份之1刑期,分別為3年零8個月和3年監禁,考慮到整體性原則,刑期同期執行,故判處2名被告監禁3年零8個月。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報稱無業的29歲女被告黃鑫才及59歲的士司機陳明貴承認去年11月9日在將軍澳富康花園1座外與不知名者意圖使X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X,以及在同日同地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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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咬甩區議員趙家賢左耳判囚14年半 52歲被告上訴得直獲減刑半年

2024年05月08日 10:35 最後更新:11:00

男子陳真於2019年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左耳,原本被判監14年半,陳真不服,提出刑期上訴。上訴庭裁定他上訴得直,刑期減至14年。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案發在2019年11月初,52歲、患有復發性抑鬱症的陳真,在太古城中心外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的左耳,又劏肚傷人並對人拳打腳踢,較早前被裁定蓄意傷人及普通襲擊等4罪罪成,判監14年半。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頒下判詞,裁定陳真上訴得直,刑期下調半年,即判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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