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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涉7.1闖立會加控暴動罪 准保釋下月再訊

政事

青年涉7.1闖立會加控暴動罪 准保釋下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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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涉7.1闖立會加控暴動罪 准保釋下月再訊

2020年11月30日 12:53 最後更新:12:57

28歲青年涉嫌去年7月1日闖入立法會,早前與港大《學苑》前總編輯梁繼平被票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被告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加控暴動,控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獲准,案件押後至12月10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區域法院轉介文件,並將與控罪中其他被告案件合併。

28歲青年涉嫌去年7月1日闖入立法會,早前與港大《學苑》前總編輯梁繼平被票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資料圖片

28歲青年涉嫌去年7月1日闖入立法會,早前與港大《學苑》前總編輯梁繼平被票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資料圖片

被告獲准以10000元保釋,加上其父親10000元人事擔保,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住於報稱地址,每2星期到警署報到1次,並不得踏足立法會綜合大樓附近一帶。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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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加控暴動,控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獲准,案件押後至12月10日再訊。 資料圖片

被告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加控暴動,控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獲准,案件押後至12月10日再訊。 資料圖片

被告范俊文被控於去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與黃家豪、羅樂生、何俊諺、畢慧芬、孫曉嵐、潘浩超、馬啟聰、王宗堯、沈鏡樂、劉穎匡、吳志勇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及被票控於同日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即在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未有遵守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而該指令是用以規限任何人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或規限該些人士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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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咬甩區議員趙家賢左耳判囚14年半 52歲被告上訴得直獲減刑半年

2024年05月08日 10:35 最後更新:11:00

男子陳真於2019年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左耳,原本被判監14年半,陳真不服,提出刑期上訴。上訴庭裁定他上訴得直,刑期減至14年。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案發在2019年11月初,52歲、患有復發性抑鬱症的陳真,在太古城中心外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的左耳,又劏肚傷人並對人拳打腳踢,較早前被裁定蓄意傷人及普通襲擊等4罪罪成,判監14年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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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法官彭偉昌頒下判詞,裁定陳真上訴得直,刑期下調半年,即判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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