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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青年藏汽油彈雷射筆 兩人管武罪成1人證物鏈存疑脫罪

政事

3青年藏汽油彈雷射筆 兩人管武罪成1人證物鏈存疑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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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青年藏汽油彈雷射筆 兩人管武罪成1人證物鏈存疑脫罪

2021年01月12日 16:40 最後更新:16:41

3被告參與前年「大三罷」示威,均被警方追截並搜出汽油彈和鐳射筆。

3名青年前年11月屯門示威期間,遭警方追截至停車場後,各被搜出汽油彈和雷射筆,分別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王證瑜裁判官審視證供後,認為其中兩名被告犯案時的衣著及裝備,與一般示威者無異,他們被捕的地點及時間,又與早前的示威接近,遂裁定2人罪名成立,還柙至本月29日判刑。另一被告則因證物鏈存在疑點,獲判無罪。

首被告李麒麟(灰西裝)。

首被告李麒麟(灰西裝)。

兩名罪成的被告為27歲售貨員譚俊賢和20歲男生甄振嵐,他們各被控在2019年11月11日,在屯門青賢街一個露天停車場,各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王官認為控方證人均誠實可靠,接納他們的所有證供,但譚自辯時證供卻自相矛盾、不合理及不可信。

由左至右:首被告李麒麟(灰西裝),甄振嵐(男)及次被告譚俊賢。

由左至右:首被告李麒麟(灰西裝),甄振嵐(男)及次被告譚俊賢。

王官指,2人被捕的較早時間,示威者在距離停車場百多米外聚集,有人用雷射筆照射警察。兩人被捕時,均身穿黑色上衣,攜有口罩、手套、面巾、生理鹽水等物品,故唯一合照推斷是,他們必定曾參與示威及用雷射筆傷害警察。

甄振嵐(男)。

甄振嵐(男)。

兩名被告還柙至本月29日判刑。法庭先送譚索取背景報告;甄則索取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報告。

被告譚俊賢。

被告譚俊賢。

獲判無罪的被告為23歲大學生李麒麟,他被控在同日同地管有一個汽油彈。王官指出,從警方拍攝的片段可見,警員搜查被告的索繩背囊時,袋口已經打開,惟檢取證物的警員對此卻表示沒有印象,未能就此議題作合理解釋。另外,負責警員供稱於案發翌日早上,為汽油彈拍攝作證物照片後,下午3時許將汽油彈送往化驗;與承認事實所指,於下午5時許為所有證物拍攝的說法不符,令人懷疑送往化驗的汽油彈,是否與在被告身上檢取的相同。

不過,王官明言,被告當日逃跑及試圖將背囊掟出圍欄,行為十分可疑,故駁回其訟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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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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