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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大學生破壞港鐵設施判入勞教中心 送貨員私了中年漢判囚40月

政事

準大學生破壞港鐵設施判入勞教中心 送貨員私了中年漢判囚4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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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大學生破壞港鐵設施判入勞教中心 送貨員私了中年漢判囚40月

2021年01月13日 12:01 最後更新:12:02

法官下令兩被告分別須作出賠償。

前年9月大批市民集結在元朗港鐵站一帶,18歲準大學生羅曉鋒承認夥同部分示威者破壞站內和商場設施。入夜後示威活動蔓延至元朗市中心,期間32歲送貨員張裕泰和其他人把一名中年漢「私了」。兩人早前分別承認非法集結,暴動和非法禁錮罪,今分別被判囚40月及判入勞教中心,法庭亦頒下賠償令,下令兩被告分別須向事主和食肆賠償2500和7000元。

被告羅曉鋒。

被告羅曉鋒。

法官姚勳智批評兩被告角色積極主動,尤其張裕泰主動跟隨事主並喝令對方認錯和下跪,其行為完全是「暴力」和「野蠻」,難以想像在文明社會中有人可以眾目睽睽下有如此作為,實在令人髮指。法庭基於他有自閉症和精神科病歷,酌情扣減刑期後判處他入獄40月。

至於被判處勞教中心令的羅曉鋒,他破壞多部閉路電視鏡頭,同樣嚴重,倘若他不是犯案時僅得16歲,法庭必然判囚。

案發前年9月21日晚上,大批示威者在元朗形點商場集會,案發時僅16歲的羅曉鋒聯同其他示威者至連接商場的元朗站出口,在閘口外以桌椅等雜物堵塞出口,片段指他曾使用噴漆破壞共14組閉路電視鏡頭。 

示威蔓延至翌日凌晨,而聚集人士逐漸移動往元朗市中心。52歲事主李德忠下班途徑康景街,遭示威者認出他曾在別處撕掉「連儂牆」文宣。事主強調自己是無辜,但仍遭案發時30歲的張裕泰和其他集結人士所包圍,張裕泰更強迫事主跪下,期間有人向事主擲水樽和玻璃等導致他受傷,張裕泰又喝令他交出手機,然後將它摔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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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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