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被告分別在開審前承認非法集結和傷人罪。
前年9月有大批人士到淘大商場内手持國旗集會,部分人因政見不合發生衝突,3名市民分別被包圍後「私了」。私人教師、復康員等4名男子早前分別在開審前承認非法集結和傷人罪,法官練錦鴻今在區域法院判處4人入獄19至20月不等。
練官在聆訊開始前,再指示戴上黃色印上標語口罩的旁聽人士到視像庭列席聆訊,或按書記指示換上法庭提供的口罩。
案中4名被告分別是30歲紮鐵工人石朗天,31歲復康員劉耀聰,35歲私人教師陳啟賢,和35歲廚師陳瑞泉。
練官在判辭中解釋,不希望法庭變成政治紛爭角力之地。基於法庭職能狹窄,法庭不宜是表達任何政見之地。但法庭不是就口罩款式顏色,或對任何訴求作出任何價值判斷。法庭亦拒絕任何因政治背景或宗教理由人士入庭,因為法庭已提供可更換口罩,如果他們堅持不更換口罩,惟有在視像庭旁聽。法庭重申,不會考慮任何政治取向,故即使是黃色,甚至任何顏色的口罩,法庭均會一視同仁。
在上一次聆訊期間,法官練錦鴻曾指示法庭書記,要求佩戴黃色口罩的律師王學今及兩名旁聽者離開,並要求他們更換其他顏色的口罩,否則不得進入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