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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涉七一刺警被控傷人等罪並加控暴動 17歲男生另加控拒捕罪

政事

3男涉七一刺警被控傷人等罪並加控暴動 17歲男生另加控拒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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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涉七一刺警被控傷人等罪並加控暴動 17歲男生另加控拒捕罪

2021年01月25日 16:30 最後更新:16:32

兩案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去年七一示威下午,警員在銅鑼灣維園外制服示威者時,遭人用短刀刺傷手臂,3名年齡介乎17歲至24歲的男子事後被拘控蓄意傷人、阻差辦工等罪,兩案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周霈霖

被告周霈霖

控方申請加控3人暴動罪,17歲學生另被改控拒捕罪,案件押後至3月1日,以待準備轉介文件至區域法院。

控罪修訂後,首案被告黃鈞華(24歲,工程師)被控於去年7月1日,在‪高士威道120號皇仁書院外意圖使警員25116身體受嚴重傷害,非法及惡意傷害該警員;以及在高士威道一帶參與暴動。黃自案件首次提堂便一直還押,今日亦無擔保申請。

被告羅玨琛

被告羅玨琛

次案被告羅玨琛(17歲)及周霈霖(19歲,學生)則各被控拒捕或阻差辦工罪,指他們在同日同地,抗拒或阻撓警員25116。兩人另被控同一項暴動罪,指他們在高士威道一帶,連同黃鈞華及其他不知明人士參與暴動。二人准續保候訊。

被告周霈霖(左);被告羅玨琛(右)。

被告周霈霖(左);被告羅玨琛(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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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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