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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偽造電子告票放車前水撥 涉違泊男子被捕

香港電台

疑偽造電子告票放車前水撥 涉違泊男子被捕
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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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偽造電子告票放車前水撥 涉違泊男子被捕

2021年01月26日 16:07 最後更新:17:40

警方上星期四在灣仔拘捕一名男子,涉嫌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

警方說,被捕人涉嫌較早前在寶雲徑違例泊車,並將偽造的電子違例泊車告票放在車前的水撥下,意圖誤導警員。警方亦在涉事車輛內發現另一張偽造的電子告票。

警方提醒駕駛人士,切勿為逃避罰款而以身試法,根據法例,使用虛假文書一經定罪,可處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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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偵破非B類註冊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進行指明現金交易的案件

2024年04月26日 20:22 最後更新:20:40

海關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在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下,並非B類註冊人的本地鐘錶公司,進行總額為12萬以上港元的貴重產品的現金交易,一名41歲公司董事正協助調查。

海關人員今日調查時發現一間在制度下已成為A類註冊人的本地鐘錶公司,在業務過程中進行了數宗總額為12萬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

除B類註冊人以外,任何人均不得在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過程中,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任何並非B類註冊人的交易商,若聲稱為B類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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