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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藏弩箭尖木棒判囚 教大講師不服定罪上訴遭駁回

政事

家中藏弩箭尖木棒判囚 教大講師不服定罪上訴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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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藏弩箭尖木棒判囚 教大講師不服定罪上訴遭駁回

2021年01月28日 17:01 最後更新:17:16

被告不服遭判囚一年的刑罰

教育大學37歲特殊教育與輔導學系客席講師岑嘉林,去年參與「元旦大遊行」時,以及後來在家中被搜出自製弩箭及尖木棒等,受審後被裁定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有意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罪名成立,判囚一年。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今遭高等法院駁回。

上訴人認為,原審裁判官沒有依據警員作供便形容去年元旦日有「極端激烈示威者使用暴力」,質疑裁判官可能僅基於媒體得知該些事件,有違法律原則。倘若裁判官撇除上述欠缺根據的認知,法庭便證據不足證明上訴人意圖。法庭反駁,當一個事實是廣泛地被接納,法庭其實可以在毋須證據的情況下接納為事實。而事實上,前年因「修例事件」而引致廣泛連續的示威活動,是眾所周知的事實,而裁判官接納去年元旦示威活動未有停止跡象,仍有示威者使用暴力,並沒不妥。

岑嘉林。資料圖片

岑嘉林。資料圖片

裁判官藉此作環境證據和他身上武器推論,唯一合理結果是他意圖擬供傷人之用。

上訴人又質疑,裁判官裁定他翌日在寓所內管有弩箭罪成時,不應考慮他早一日參與示威活動時的裝備。但法庭反駁指警方在他身上和他寓所搜出的弩相若,裁判官強調當他裁定上訴人家中管有武器時,沒有考慮他前一日的身上的弩,做法未免是過於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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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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