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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大生身懷摺刀拒捕罪成 官:有公眾風險判入更生中心

政事

城大生身懷摺刀拒捕罪成  官:有公眾風險判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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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大生身懷摺刀拒捕罪成 官:有公眾風險判入更生中心

2021年02月24日 11:40 最後更新:11:48

前年11月11日有市民發起「三罷」示威活動,警員在旺角拘捕一名城大男生,並從他身上搜出摺刀、索帶和噴漆等物。男生經審訊後被裁定拒捕、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或攻擊性武器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和管有物品意圖損壞及摧毀財物罪成。施祖堯裁判官今於屯門法院指,被告的行為有公眾風險,摺刀更是可造成嚴重傷害,判刑須與嚴重性及犯罪情況相稱,並具阻嚇性,判其入更生中心。

屯門法院

屯門法院

控罪指20歲的被告陶晉康,於2019年11月11日,在洗衣街公園內管有一支噴漆,27條索帶、一把摺刀、2支螺絲批及5把六角匙,以及抗拒督察A。

被告陶晉康。資料圖片

被告陶晉康。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指,被告經歷了15天的還押,已深切反省,對於自己讓家人擔心十分後悔。此次案件使其需要休學,對學業有嚴重的影響,令他未能參與海外交換生計畫及實習。被告親友及老師在求情信中對其評價均十分好,被告自小勤奮讀書。除了學習成績優異外,亦活躍於各種課外活動,如是航拍學會的始創成員,並曾代表學校到台灣參加機械足球比賽,取得亞軍。被告現已明白讀書的機會得來不易,希望法庭能輕判,讓他能盡早繼續學業。

施官指,從求情信中可見,被告在親戚眼中本性不壞,多位老師亦確定了被告自小成績優異。惟判刑需顧及公眾利益,及與犯罪情況及嚴重性相稱。施官考慮到教導所的執行時間較長,且比較注重教學,認為並不適合被告。至於勞教中心則因被告體能問題而不適合,最終決定判被告進入更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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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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