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批評電子消費券諸多制肘。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日前出爐後,網上馬上討論得沸沸洋洋,其中最備受關注的一定是5,000元電子消費券。不少人都批評有關措施諸多制肘,包括每月只發放1,000元、必須在月內使用、不可用於網上消費等,認為政府再次派錢來得更實際,但亦有網民發揮創意「教路」,集思廣益如何盡用5個月的消費券!
有網民在網上討論區「連登」討論,可以如何盡用政府所發放的5,000元消費券,例如將PayMe或八達通內的餘額「過數」至銀行戶口再「折現」、向朋友或相熟商戶以9折價錢「出售」消費券,又或是將有餘額的八達通賣出等。
不過就有網民認為,經消費券所得餘額並不可以轉帳,或者只可用作消費,「折現大法」或難實現。
以下是網民討論出來的8個「用到盡」大法:
1. 經PayMe將消費券的錢轉到銀行,或「過數」給朋友換現金
2. 在八達通使用轉數快(FPS),將消費券的錢「過數」至銀行戶口
3. 將消費券的錢存入八達通,再將八達通卡賣走,拿回裡面的餘額
4. 每個月用1,000元消費券購買超市現金券,留待日後使用
5. 用消費券購買iTunes card、Gift card或者信用卡預付卡等
6. 待電器店舖研究相應的分期付款方式後使用消費券
7. 讓商家開一張單據,供多名顧客使用,假設5個人各使用一張消費券,就能夾份買一項價值5,000元的貨品
8. 到相熟店舖,以9折價錢($900)將消費券換成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