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可能同時違反禁止對司法人員「起底」的禁制令,涉嫌藐視法庭。
兩名17和61歲男子涉打電話滋擾司法人員,以及在網上平台對司法人員作出恐嚇,昨日涉嫌干犯「電話、訊息或電報相關的罪行」及「煽惑他人傷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被捕。
警方今日交代案情指,檢取兩部懷疑涉案的手機,又指他們可能同時違反禁止對司法人員「起底」的禁制令,可能涉嫌藐視法庭。
警方指,兩人去年12月分別涉嫌多次打電話滋擾司法人員,以及在社交媒體發布針對司法人員言論,鼓吹暴力及煽惑他人以不法手段恐嚇及騷擾司法人員,甚至向司法人員進行實際滋擾,施加壓力,有人宣稱要「炸死」受害人全家。
警方昨日分別在將軍澳和屯門拘捕2人,但無透露疑犯所為是否涉及反修例案件。行動仍然進行中,警方不排除將會有更多人被拘捕。警方指,自前年6月起,已有數十宗針對司法人員的滋擾及起底等案件,強調警方不會姑息。
警方重申,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干犯任何罪行,即屬就同一罪行有罪。而「煽惑他人傷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的最高刑罰為監禁三年,而對他人作出電話滋擾有機會干犯《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內「與電話、訊息或電報相關的罪行」,最高刑罰可被判監禁兩個月。
警方相信兩人除干犯以上刑事罪行,亦可能違反高等法院在2019年10月及2020年11月頒布的兩份臨時禁制令,分別禁止「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上促進,鼓勵和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以及「針對司法人員及其家屬被起底及滋擾」。警方提醒市民,上述兩份臨時禁制令現時仍然生效,違反禁制令的人士,有機會干犯「藐視法庭」罪,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