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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沙田站外毁售票機控暴動襲警 男被告掙扎間曾咬督察手

政事

3人沙田站外毁售票機控暴動襲警 男被告掙扎間曾咬督察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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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沙田站外毁售票機控暴動襲警 男被告掙扎間曾咬督察手

2021年03月10日 12:08 最後更新:12:09

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

前年9月大批示威者在港鐵沙田站外聚集及毁壞站內售票機,事後兩男一女被捕,分別被控暴動及襲警等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根據控方開案陳詞,其中一名男被告在掙扎間曾用口咬一名督察的手數次。另女被向曾向督察投擲金屬物件,並擊中其後腦。

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資料圖片

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資料圖片

3名被告分別為劉婉玲(45歲,公司經理)、謝嘉綸(42歲,活動策劃員)、李俊霖(27歲,電腦技術員)。劉及謝被控一項暴動罪,於前年9月7日在港鐵沙田站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劉另被控一項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督察1633。李則被控於同日同地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管有兩個可以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當日數十人在沙田站外聚集警方到場驅趕。資料圖片

當日數十人在沙田站外聚集警方到場驅趕。資料圖片

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晚約10時,有約40至50名示威者在沙田站外聚集,與在場警員對峙,其間有示威者不斷以鐳射光照射警員8943的眼睛,警員因而感到不適,在隊員的護送下到車站外乘搭救護車。

其後,車站外約有50名蒙面示威者走近警員,被告李俊霖向督察1663眼睛照射強光後,跑入車站並跌倒,多名警員上前將其制服在地。之後,李多次掙扎並試圖逃跑,期間督察1633曾用警棍打其左腿,李亦曾用口咬督察1633的手數下。

警員然後試圖控制李並帶他進入車站控制室,大批示威者不斷向警員拋擲雨傘及銀色桶,身在其中的被告劉婉玲先後向警方投擲一把黃色摺疊傘及一件金屬物件,後者擊中督察1633的後腦。警員其後試圖關上控制室的門,遭示威者阻止,被告謝嘉綸亦衝前伸出一把黑色雨傘阻止。最終,警方成功將李帶入控制室並拘捕其,而劉及謝則在事後先後在機場及家中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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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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