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事後於同年12月31日在家中被捕。
反修例風波持續不斷,港鐵地鐵站成為示威者的攻擊目標,前年11月有一名年輕調酒師於旺角站出口縱火被捕。
調酒師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另縱火及違反《禁蒙面法》罪則獲控方不予起訴,留待法庭存檔。案件今於區域法院判刑,祁士偉法官指2019正值社會事件的暴力不斷升級的時期,被告用火損壞財物,案情嚴重,判刑須阻嚇性,終判被告囚39個月。
20歲的被告沈俊傑,被控於前年11月3日在九龍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交界與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在九龍彌敦道用火燒毁港鐵旺角站C1;及身處非法集結期間使用蒙面物品。案情指,當日有約100人在旺角聚集堵路,多處被示威者縱火。於凌晨2時,被告以一塊布蒙面,將一些垃圾投進在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交界的一個火堆中。不久後,被告夥同其他人在旺角站C1出口外縱火,並將一些發泡膠盒及木盤投進火堆中。被告事後於同年12月31日在家中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