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
28歲男中樂團前司庫於2016年訛稱購買古箏,向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申領款項,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裁判官王證瑜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判被告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陳仲燊離開法院。
辯方求情指,被告陳仲燊已深感後悔,並解釋被告身為司庫,開支上大多時候要「出住先」,機構事後才會發還款項,所以才犯罪。
案情指,被告於2016年5月就多項物品的開支向女青年會申領3萬8千元,包括一台聲稱價值1萬9千2百元的古箏,並提交一張樂器店的發票。惟廉署調查後發現發票內容虛假,該樂器店曾應被告要求,向他提供一張沒有填寫任何資料的發票,並沒有出售古箏予被告。
一名47歲警員因詐騙警察儲蓄互助社超過14萬元貸款,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溫紹明判刑表示,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各項求情因素,包括已向儲蓄互助社歸還款項,判處被告履行社會服務令。
法官溫紹明。 資料圖片
廉署早前落案起訴警員林俊杰,指他於2021年2月和10月兩度向儲蓄互助社訛稱沒有向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詐騙互助社批出兩筆貸款共超過14萬元,他早前承認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
西九龍法院。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廉署是在接獲警方轉介後展開貪污調查,發現被告申請該兩筆貸款時,尚欠1間銀行及3間財務機構最少共約125萬元貸款仍未償還。若互助社知悉貸款申請表資料虛假或不完整,便不會向被告批出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