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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訛稱有口罩出售呃80買家共12萬 官斥行為卑劣判囚年半

社會事

男子訛稱有口罩出售呃80買家共12萬 官斥行為卑劣判囚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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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訛稱有口罩出售呃80買家共12萬 官斥行為卑劣判囚年半

2021年04月15日 14:12 最後更新:14:14

25歲男子前年年底被裁員後囊空如洗,便在疫情下在網上訛稱有口罩售賣,騙取逾80名買家合共12萬元。他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林嘉欣法官今判刑時稱,被告在口罩成為必須品的情況下欺騙受害人,形容他行為卑劣,判他入獄18個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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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郭梓軒承認於去年1月23日至30日期間,在網上平台訛稱有口罩出售,欺詐80名買家13萬8千港元。

案中80名事主年齡介乎16至50歲的事主,在網上交易平台「Carousell」看到由被告刊登的外科口罩售賣廣告,以每盒50或280元售價,事主訂購口罩後把50至3964港元存入被告前女友駱家燕的戶口。被告透過WhatsApp通知各人在指定時間到旺角港鐵站取貨,惟各事主付款後已無法聯絡被告,最終報警求助。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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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月2日警方在旺角山東街將被告拘捕,被告警誡下表示:「阿sir,係我做嘅,係我呃咗呢班人嘅錢。」由於被告沒有銀行戶口,一直借用女友戶口出糧,女友對戶口有其他用途並不知情。被告從該戶口取出約8萬元,花了當中3萬元打機,其餘款項由女友主動交還或遭警方搜出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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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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