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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8.18非法集結案 羅冠聰遭鄧小平前翻譯譏無腦

政事

談8.18非法集結案 羅冠聰遭鄧小平前翻譯譏無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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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8.18非法集結案 羅冠聰遭鄧小平前翻譯譏無腦

2021年04月18日 16:10 最後更新:16:44

前年「8.18」及「8.31」非法集結案,壹傳媒黎智英等9人分別被判監或緩刑。獲英國政治庇護的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在英國BBC一節目上,與曾任鄧小平翻譯的前外交官高志凱談論案件的判刑時,被對方直斥無腦,羅冠聰則反駁指高志凱是「喉舌」。

羅冠聰 資料圖片

羅冠聰 資料圖片

高志凱認為涉案的並不是和平示威,指前年修例風波期間,香港社會充斥暴力事件,他稱「如果你說是和平示威,你是無腦的」。羅冠聰則認為高志凱不了解案情,企圖混淆視聽。批評高志凱般的「喉舌」在海外輸出政治文宣,嘗試顛倒是非。

羅冠聰(小圖)談及黎智英等人涉及的8.18非法集結案時被譏諷無腦。資料圖片

羅冠聰(小圖)談及黎智英等人涉及的8.18非法集結案時被譏諷無腦。資料圖片

9名民主派人士前年8月18日民陣集會後帶領群眾遊行到中環遮打道,區諾軒及梁耀忠早前認罪,其餘被告月初均被裁定兩項明知而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控罪罪成;壹傳媒黎智英、楊森及李卓人另承認參與前年8月31日灣仔至中環的未經批准集結罪。

黎智英。 資料圖片

黎智英。 資料圖片

李卓人。資料圖片

李卓人。資料圖片

區院法官胡雅文本月16日就兩案一同判刑,黎智英、李卓人兩案各共被判囚14個月,「長毛」梁國雄判囚18個月,資深大律師李柱銘首次被定罪,被判囚11個月,緩刑兩年,大律師吳靄儀、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楊森及梁耀忠同樣准以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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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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