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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惑圍新屋嶺地盤工改囚13個月 官指意圖引起仇警情緒判刑須具阻嚇性

政事

煽惑圍新屋嶺地盤工改囚13個月  官指意圖引起仇警情緒判刑須具阻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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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惑圍新屋嶺地盤工改囚13個月 官指意圖引起仇警情緒判刑須具阻嚇性

2021年04月20日 18:29 最後更新:18:43

37歲地盤工人潘榕偉前年以網名「金正恩」,在Facebook專頁上聲稱警方於新屋嶺扣留中心輪姦女示威者,煽動他人包圍新屋嶺,他早前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服刑罰過輕而申請覆核,最終改判潘監禁13個月。

潘榕偉 資料圖片

潘榕偉 資料圖片

法官今頒下判詞指,本案情節嚴重,被告發佈的內容全屬杜撰,如誣衊警方性侵示威者等,意圖引起仇警情緒,有機會影響警方的公信力,故判刑須具阻嚇性,即時監禁為適當的選擇。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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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指,被告潘榕偉於去年9月19日至21日期間,在香港煽惑他人於新屋嶺扣留中心外非法集結。

被告潘榕偉。資料圖片

被告潘榕偉。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法庭法官彭偉昌及原訟法庭法官潘敏琦在判詞中指,當時香港正經歷持續並嚴重的暴力衝擊和違法行為,當中更有不少是大規模、長時間,和影響廣泛地區或多個地點的暴動或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結。被告在這樣的社會氛圍和環境下煽惑他人干犯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結,明顯有加劇破壞社會安寧和治安的風險。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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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被告當時以新屋嶺扣留中心為目標,不僅有意阻礙警方在該處的工作,更是正面挑戰警方執法,特別是警方因應當時香港所面對治安重大威脅的執法。另被告在帖文中對新屋嶺扣留中心的警員的用詞和指控,如訛稱女示威者被警方輪姦,容易引起讀者不滿或甚至憎恨警方的情緒,繼而影響其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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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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