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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敏指蔡玉玲案判詞狹隘 無考慮公眾利益新聞自由

社會事

陳文敏指蔡玉玲案判詞狹隘 無考慮公眾利益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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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敏指蔡玉玲案判詞狹隘 無考慮公眾利益新聞自由

2021年04月23日 16:47 最後更新:17:00

港台編導蔡玉玲因查冊車牌被控兩項作出虛假陳述罪成罰款,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在電台節目表示,案件判詞非常狹隘,沒有考慮公眾利益及新聞自由的關注,完全忽略憲法層面的要求。

陳文敏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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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敏指,《道路交通條例》要符合人權法案及《基本法》的要求,但判詞卻完全沒有處理這一點。人權法案說明所有法例均要符合《人權法》,其中的第16條保障新聞自由及索取資料的權利、《基本法》亦保障新聞自由。不過,此案法官的解釋似乎完全偏側於保障私隱,沒有考慮《人權法》要保障公眾利益的要求,失去答辯理由,條例本身就是有問題。

陳文敏認為法官在蔡玉玲中的判詞,沒有考慮到公眾利益新聞自由。資料圖片

陳文敏認為法官在蔡玉玲中的判詞,沒有考慮到公眾利益新聞自由。資料圖片

他強調傳媒查冊對公眾利益是重要的調查,但政府只是將提出問題的人刑事檢控及判刑。

陳文敏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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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有何建議可給予蔡玉玲,陳文敏稱法律程序相當折騰,要尊重當事人的決定。他亦認同,案件牽涉公眾利益,不應停留在裁判法院層次,如提出司法覆核,將可觸及更闊範圍。

陳文敏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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嘆曾反被港台管理層怪罪 蔡玉玲:裁決未能反映司法制度公正

2023年06月07日 10:58 最後更新:10:59

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製作2019年元朗7.21襲擊事件專題報道時查冊車牌,前年被裁定虛假陳述罪成,經上訴前日獲終審法院裁定無罪。蔡玉玲7日早上在商台節目表示,不同意特首李家超所指裁決反映香港司法制度公平公正,又指事發後個別管理層連自己的員工都不支持,令她感覺被怪罪。

蔡玉玲見記者。

蔡玉玲見記者。

冀日後查冊放寬

蔡玉玲指,裁決不能反映香港司法制度公平公正,因為不能假設所有被告都有精力和能力上訴到終審法院,而由一名本身無辜的被告,花無數資源和精力證明自己無罪,本身亦有不妥。她認為司法系統掌握龐大資源,反問裁決是否反映案件中,由警方拘捕到律政司決定檢控是否都沒有出現問題。

蔡玉玲向記者展示審庭裁決。

蔡玉玲向記者展示審庭裁決。

蔡玉玲見記者。

蔡玉玲見記者。

蔡玉玲認為,政府需要檢討查冊制度,更好協助新聞工作者,以彰顯判詞中提到,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受《基本法》保障。她提到目前傳媒無法到入境處就出生和婚姻資料查冊,公司註冊處和土地註冊處查冊亦各有限制。她又認為其實「公民記者」等其他市民都應可以查冊,以確保社會資訊流通,希望政府從寬處理。她指,目前已有法例防止濫用資料,認為查冊毋須逐次審批。

蔡玉玲見記者。

蔡玉玲見記者。

蔡玉玲當日查冊車牌,調查出現在現場的車輛。(節目截圖)

蔡玉玲當日查冊車牌,調查出現在現場的車輛。(節目截圖)

由蔡玉玲被捕到現時終極勝訴,為時30個月,蔡玉玲指最難捱的地方是起初接受裁判法院判定她罪成。談到港台管理層反應,她指被捕後除了時任廣播處長梁家榮曾表示,涉事的一集《鏗鏘集》是高質素新聞調查和教材,沒有其他港台管理層和她溝通或提供支持,亦有同事聽到部分管理層的一些言論,內容甚至有反過來怪罪她的成分,令她感到傷心和不合理。她指自己在港台見證過好的年代,能夠實踐理念,但目前已經沒有再收聽和收看港台。

蔡玉玲指,曾被港台管理層反過來怪罪。(資料圖片)

蔡玉玲指,曾被港台管理層反過來怪罪。(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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