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標題可能嚇一跳,其實是講一個回歸前後都沒有繞開的老問題。
香港工聯會麥美娟議員在審議《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提出,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的參選人,應在參選時披露國籍,在議會內被批評是“極左”、“語不驚人死不休”,再度引起社會對國籍問題的關注。
港人的居留權和國籍問題是一個相當複雜,且私隱性高的問題,其中既有法律方面的原因,也有歷史的原因。
回歸前,全國人大常委會以尊重歷史、尊重現實,以寬鬆、靈活、務實的態度,依據我國國籍法和香港特區基本法對相關問題作出解釋,並說明這是在特區政府尚未成立的情況下提出原則性規定,具體事項留待特區政府成立後,自行立法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
由此可見,中央是十分慎重處理香港人的國籍問題,以保持港人原有的生活方式不變。
《基本法》同時也規定,即使擁有外國國籍或外國居留權也可參選立法會,但規定這部分議員所占比例不得超過全體議員的20%,新《條例草案》沒有改動相關安排。
麥美娟議員提出的建議,不是因為國籍問題而限制他們參選,是要求參選人披露國籍,用意是對選委會成員提出更高的政治要求,更透明的組成方式,與設限參選是兩個不同的選項和概念。
根據人大常委會作出的修訂和賦權,選舉委員會不但負責選出香港行政長官,還將提名參選立法會候選人,是組成香港政權的重要組織,承擔中央要求“愛國者治港”的政治責任。
由此而言,麥議員的提議並非不合理,相反值得各方重視。
一是國籍問題要尊重歷史,也要顧及時代變化。
中央政府多次宣稱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但香港因特殊的歷史原因,考慮到九七回歸前香港出現大規模移民潮,為了香港的平穩過渡,穩定人心,由人大常委會對中國國籍法作出“解釋”,規定只有主動憑有效證件向特區政府申報已變更國籍的香港人,才會喪失中國公民資格,變相留下了一道口子,容許香港人可享有雙重國籍。
該“解釋”又明確規定,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及BNO以至居英權計畫下的香港人,都是中國公民,而該類證件視為旅遊證件。
這是當時的歷史,完全是出於對香港人的愛護和權力保障。
但是,隨著香港順利回歸祖國,原有約300多萬人移居外國,他們看到香港在國家的支持下繼續繁榮,已經有大批人返回香港,僅余不足40萬人留在海外。
說明香港人對國家、對香港充滿信心,即使在海外工作,他們更希望得到國家的領事保護。這就是國家強了人民也有自豪感,雙重國籍問題在大多數港人的心中,已成為歷史。
選委會成員既然是愛國者,應該與時俱進,不能把雙重國籍視作“兩制”的體現,是香港精英天經地義的特權。公開國籍,客觀上不再保護一些人拿美英等國家護照,卻又堂而皇之進入重要政權架構,包括當選全國人大代表的荒唐繼續下去。
二是國籍問題我方原則不變,西方承諾已變。
BNO是港英殖民管治的歷史遺留品,是香港回歸的過渡產物,英方當時明確該證件沒有居英權,且不能由子女及後代繼承。
但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英國單方面為BNO擴權,“開通一條通往英國公民的途徑”,強行將部分中國公民轉變為英國公民,借此攪亂中國內政。西方“四眼國家”為了打擊中國政府,也有意向港人招手,降低入籍門檻,公然干預香港事務。
即使中央政府善意地希望維護現有制度,而西方國家已不再信守過去的承諾。
特別是經歷了2019年的“黑暴”運動,在香港沙田新城市廣場的非法集會中,有一位戴黑色口罩的年輕女子在和特區防暴員警對峙時,竟高舉BNO護照,要求享受“超國民待遇”的踩紅線行為。
可見,無論是來自西方國家的干預,還是反對派的媚外,他們總會重複用國籍和移民來影響該地區的政治,如果我們對重要政治架構的國籍問題,繼續隻眼開隻眼閉,那麼英國撤出香港時宣稱,“對香港維持三十年的影響”不會是一句誆言詐語。
三是國籍問題對從政者應嚴,對市民宜寬。
查閱了香港前幾屆政府包括立法會的組建情況,時有報導基本法規定必須是中國公民擔任職位的重要崗位者,在最後一刻才放棄外國護照或BNO,甚至立法會明天要選舉主席,今天還在等候英國核准其持的該國護照失效。這是何等的滑稽。
如果提前公開國籍,把事情放在陽光下,那麼這些人就會自覺地提前處理雙重國籍問題,不至於拖延到最後一刻。
除了選委會外,作為特區執政的核心團隊,也應該起帶頭作用,除了放棄自己的外國證件外,家中的另一半(太太或先生)也應該放棄,學習內地公務員不當“裸官”,給其他從政者當好表率,形成社會風氣。
偉大鬥爭,需要建設偉大工程。
中央下大決心完善選舉制度,公開表明這是一場政權保衛戰,就是要確保“愛國者治港”。面對這場保衛戰,如果選委會任由不同國籍的人組成,仿如一個小聯合國投票組成中國香港的政權機構,這符合人大常委會決定的立法原意嗎?
無疑,這是一場偉大鬥爭,現在的問題是如何建設偉大工程。人大常委會先走第一步,香港本地立法要走好第二步,包括構建好選委會。
當然,公開選委會參選人的國籍問題,對許多人精英階層可能是複雜的,為照顧歷史遺留問題,政府可考慮不一步到位,採取分階段處理,甚至按不同的界別的特點,由本地立法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以最終達至實現完全由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國籍來組織選舉和被選舉的事項,以確保香港的政治活動,不受外來干預順利而平穩地實現“愛國者治港”的目標。
簡思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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