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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研究員阻的士前進認公眾妨擾罪 求情有悔意判囚4周緩刑2年

政事

大學研究員阻的士前進認公眾妨擾罪 求情有悔意判囚4周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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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研究員阻的士前進認公眾妨擾罪 求情有悔意判囚4周緩刑2年

2021年05月18日 16:02 最後更新:16:02

33歲大學研究員在去年6.12一周年在旺角阻礙的士前進,早前承認一項公眾妨擾罪。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指,被告曾阻礙的士前進並擾攘10分鐘,但沒有叫口號或威嚇與挑釁司機,亦無證據顯示交通因而受嚴重阻塞;考慮被告沒有案底、本案案情及被告坦白認罪,判被告入獄4星期,緩刑2年。

去年6月12日旺角一帶有多人聚集,防暴警到場。資料圖片

去年6月12日旺角一帶有多人聚集,防暴警到場。資料圖片

辯方今進一步求情指,被告余柏康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正面,有悔意。但因獲外國大學取錄,可參與大型公共衞生研究,發揮所長,機會難得,故希望能盡快出國,所以表明不願履行社會服務令。徐官指,被告曾表示會接受服務令。但目前輪候履行服務令人數眾多,被告未必能及時完成服務令出國;在考慮被告個人背景及案情後,決定判被告緩刑。

當日砵蘭街與山東街交界有人肉路障擋車。資料圖片

當日砵蘭街與山東街交界有人肉路障擋車。資料圖片

被告余柏康承認於去年6月12日在旺角砵蘭街與山東街交界外無合法權限或解釋,在上述地方作出一些作為,令交通受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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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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