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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少年訛稱沒帶身分證 誤導警員罪成判18個月感化

社會事

理大衝突少年訛稱沒帶身分證 誤導警員罪成判18個月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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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少年訛稱沒帶身分證 誤導警員罪成判18個月感化

2021年06月07日 11:15 最後更新:11:18

前年11月「理大圍城」期間自願離開校園時,當時15歲男生向警員訛稱沒有攜帶身分證。警員及後在其中一人鞋內找到他們的身分證,男生經審訊後今被裁定一項提供虛假資料意圖誤導警員罪成。裁判官葉啓亮於九龍城法院同意男生犯案乃守法意識薄弱,但考慮到他有真誠悔意,故依從報告建議判18個月感化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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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官今引述被告的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指被告承認有人教唆而犯案,感化官認為他的守法意識薄弱,而被告父親及社工對其評價皆正面,接納他的真心悔意。

被告李佳豪。 資料圖片

被告李佳豪。 資料圖片

葉官續指被告面對的控罪嚴重,當時明知身分證藏於本案另一被告的鞋底,仍故意誤導警員以逃避刑責。惟被告遭即時揭發後亦向警員和盤托出,提供姓名等個人資料,終接納感化官建議判感化18個月,期間需遵守附加條件,包括要求被告在指定地方讀書及居住、遵守每晚11時半至翌日6時的宵禁令、依從感化官指示與朋友交往及參加有助更生的小組活動。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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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佳豪被控於2019年11月21日,在尖沙嘴康達徑尖東救護站一輛救護車內,訛稱當時沒有身分證明文件,企圖誤導警務人員。同案另一名被告鄭啟駿(18歲)早前認罪後,被判感化18個月。

九龍城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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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理大衝突至今182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其中4男2女各判囚5年

2023年10月31日 15:49 最後更新:16:02

6名被告較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3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60個月。

於2019年11月18日晚上,大批示威者在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警方其後進行圍捕行動並以「暴動罪」拘捕213人,包括本案6名被告(4男2女,案發時17至27歲)。6名被告較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3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60個月。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崇禮高級督察 (警方圖片)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崇禮高級督察 (警方圖片)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崇禮高級督察出席記者會時表示,這宗暴動案件,源自2019年11月11號開始的理工大學暴動事件。案發當日即是2019年11月18日,示威者正佔領理工大學,並且被警方圍堵。社交媒體不斷有人號召示威者前往油尖旺一帶,去分散理工大學的警力,試圖營救被圍堵在理工大學的示威者。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案發當晚約10時半左右,有約2000名示威者和警方在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對峙接近一小時。期間,示威者多次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包括用雨遮及其他物件築起陣地,堵塞行車路;不斷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及雜物,引致車路上多處着火;以及用雷射光線照射警方等等。警方於是進行圍捕行動,拘捕了一共213名被告人,並且控告這213名被告人「暴動」罪,案件其後分柝17宗審訊案件,轉交區域法院進行審訊。

而31日就是第13宗經過審訊之後的判刑,當中3名被告人在審訊開始前已認罪,他們在2022年10月25號,已經被判監45個月。而另外6名被告人(包括4名本地男子及2名本地女子,案發當時年齡介乎17至27歲) ,在早前經審訊之後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31日被判60個月監禁。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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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崇禮高級督察指至目前為止,本案213名被告人,已經有182名被告被裁定暴動罪罪名成立。其中11名被告被判入教導所,有153 名被告判29-64個月監禁,其餘18人正等候判刑。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崇禮高級督察 (警方圖片)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崇禮高級督察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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