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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衝突 否認弄錯追捕和截停對象 警員:「一個都冇因我企側邊」

政事

中大衝突  否認弄錯追捕和截停對象 警員:「一個都冇因我企側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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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衝突 否認弄錯追捕和截停對象 警員:「一個都冇因我企側邊」

2021年06月22日 17:39 最後更新:17:49

事件中陳仲球否認自己觀察有問題。

前年11月中有人涉嫌從中大「二號橋」向橋下吐露港公路投雜物、向警方投擲汽油彈,掃蕩期間5名中大生當場被捕,被控暴動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4項罪名。

前年11月中中大「二號橋」發生激烈衝突。資料圖片

前年11月中中大「二號橋」發生激烈衝突。資料圖片

截停警員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憶述當日護理系四年級生期間清楚看見被告,沒有人阻擋視線,「一個都冇,(因為)我企側邊」,否認自己觀察有問題。案件明天續審。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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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凱晴代表大律師許卓倫盤問截停符警員陳仲球時,陳承認當日下午2時27分到達二號橋T字路口,經自己追捕數十秒,截停符凱晴按倒在地後,2時30分由另一名女警拘捕符凱晴,自己不清楚截停時間。陳仲球強調追捕期間清楚看見被告,沒有人阻擋視線,「一個都冇,(因為)我企側邊」。陳仲球否認自己觀察有問題,追捕和截停對象弄錯,因為符凱晴逃跑時不時回頭張望,惟自己認為回望一事不重要,沒有在書面紀錄。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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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被告全為中大學生,依次為21歲劉晉旭、21歲護理系四年級生符凱晴、21歲三年級生高梓斌、18歲二年級生陳歷釋及20歲四年級生許貽顓。5人同被控於前年11月11日在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期間使用蒙面物品包括防毒面罩等。符與許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把螺絲批、一個金屬鎚子頭及一把士巴拿,意圖將其用作非法用途。

警員陳仲球。

警員陳仲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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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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