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電台節目指,本港去年實施港區國安法後,國際間出現謠言和猜測,認為是外界對中央政府有偏見,西方國家亦藉干預本港,壓制中國發展。
對於有人指國安法影響市民享有的自由,林鄭月娥反問:「本港失去甚麼自由?」在國家支持和社會穩定下,股市、樓市、科技和文化都發展蓬勃,她作為行政長官,每日都被攻擊和批評,反映本港仍有言論自由。
她指,在國安法下,只有破壞和危害國家安全、縱容暴力和仇恨的言論受影響,港人應以愛國為榮,有責任支持國安法,強調港區國安法比西方國家的國安法更加克制。
政事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電台節目指,本港去年實施港區國安法後,國際間出現謠言和猜測,認為是外界對中央政府有偏見,西方國家亦藉干預本港,壓制中國發展。
對於有人指國安法影響市民享有的自由,林鄭月娥反問:「本港失去甚麼自由?」在國家支持和社會穩定下,股市、樓市、科技和文化都發展蓬勃,她作為行政長官,每日都被攻擊和批評,反映本港仍有言論自由。
她指,在國安法下,只有破壞和危害國家安全、縱容暴力和仇恨的言論受影響,港人應以愛國為榮,有責任支持國安法,強調港區國安法比西方國家的國安法更加克制。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