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向全體政府僱員發通告,由今日起要求所有未接種新冠疫苗的政府僱員,須每兩星期接受新冠肺炎病毒檢測。而由9月1日起,定期檢測須自費,不能再報銷。至於有醫生證明不適合打針的僱員,亦須跟從檢測要求,但檢測費用可以繼續申請報銷。另外,已接種第一針疫苗的僱員,則可豁免每兩星期做檢測的要求。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說,現時不知道會有甚麼紀律處分,每兩星期要自費檢測亦會對基層公務員帶來經濟壓力。他說,政府曾表明不會強迫公務員打針,但今次同強制公務員打針沒有分別,政府事前亦沒有與公務員團體溝通,對於突然推行新措施感到很詫異。
梁籌庭又說,部分公務員因身體情況未有接種疫苗,部分人是家中經濟支柱,家人擔心接種疫苗後會出問題,因此不讓其打針。他認為,當局應該讓不適合接種疫苗的公務員,可以到政府診所諮詢醫生意見,由政府醫生開「醫生紙」,證明有關僱員不適合打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