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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涉搶警槍襲警被控暴動等罪 控方指被告曾3次扣下扳機

政事

男生涉搶警槍襲警被控暴動等罪 控方指被告曾3次扣下扳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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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涉搶警槍襲警被控暴動等罪 控方指被告曾3次扣下扳機

2021年08月02日 13:23 最後更新:13:24

16歲學生於前年12月28日網民發起的上水廣場「和你shop」期間,涉嫌在2樓大堂及廣場外天橋搶槍、襲警等,被控暴動及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等5罪。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開審,被告於開審前承認2項拒捕罪,否認其餘3項控罪。控方開案陳詞指約50人案發時在天橋滋擾途人,圍毆拍片男途人,警員追截被告期間,被告曾推開警員、撞毀防暴頭盔和搶奪警棍,更曾伸手搶警員配備的雷明登長槍,3次扣下扳機,惟因未有拉下保險掣,未能成功發射。案件下午續審。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控方讀出開案陳詞指前年12月28日下午5時半左右,約50人包括被告陳鎮顯在上水廣場外行人天橋聚集,被告當時穿著黑色連帽外套、藍色牛仔褲及紅白色波鞋。人群滋擾途人,又要求查看部份途人電話,1名男途人下班途經現場,看見戴口罩人士阻擋他人去路,遂用電話拍攝現場片段。部份人群上前包圍男途人,並要求刪除片段,其後搶走其Iphone電話,3人上前拳打腳踢致男途人倒地,隨後人群四散。期間被告曾打開啡色雨傘遮掩,又曾用手向男途人「箍頸」。警員X及20614到場後憑藉被告衣著認為其與案相關,遂上前追捕。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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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逃跑期間扔掉雨傘,在商場門外X用手搭著肩膀,被告反抗,先後用手推開2名警員再跑入商場。被告脫下外套,意圖在商店櫃位下躲藏不果,遭警員20614截停。被告激烈掙扎反抗,用手撞毀了警員20614的防暴頭盔。糾纏期間,被告曾用頭衝向警員20614腋下,同時伸手捉住X的防暴雷明登長槍槍柄,用力搶槍。防暴警察曾喝止被告放手不果,被告左手曾扣下扳機3次,惟因未有拉下保險掣,未有成功發射內含的2枚布袋彈。X用警棍打向被告左手3次方鬆手,警員24201上前協助,將被告按壓在地,被告用手捉住其警棍激烈掙扎十數秒,警員發射胡椒噴霧並制服被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陳鎮顯被控前年12月28日在上水廣場外行人天橋和2樓大堂襲擊及抗拒警務人員20614、警務人員24201、暴動及企圖無牌管有一枝警用霰彈槍。

被告陳鎮顯(小圖)涉嫌搶槍、襲警等被控。 資料圖片

被告陳鎮顯(小圖)涉嫌搶槍、襲警等被控。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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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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