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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涉搶警槍襲警被控暴動等罪 控方指被告曾3次扣下扳機

政事

男生涉搶警槍襲警被控暴動等罪 控方指被告曾3次扣下扳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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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涉搶警槍襲警被控暴動等罪 控方指被告曾3次扣下扳機

2021年08月02日 13:23 最後更新:13:24

16歲學生於前年12月28日網民發起的上水廣場「和你shop」期間,涉嫌在2樓大堂及廣場外天橋搶槍、襲警等,被控暴動及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等5罪。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開審,被告於開審前承認2項拒捕罪,否認其餘3項控罪。控方開案陳詞指約50人案發時在天橋滋擾途人,圍毆拍片男途人,警員追截被告期間,被告曾推開警員、撞毀防暴頭盔和搶奪警棍,更曾伸手搶警員配備的雷明登長槍,3次扣下扳機,惟因未有拉下保險掣,未能成功發射。案件下午續審。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控方讀出開案陳詞指前年12月28日下午5時半左右,約50人包括被告陳鎮顯在上水廣場外行人天橋聚集,被告當時穿著黑色連帽外套、藍色牛仔褲及紅白色波鞋。人群滋擾途人,又要求查看部份途人電話,1名男途人下班途經現場,看見戴口罩人士阻擋他人去路,遂用電話拍攝現場片段。部份人群上前包圍男途人,並要求刪除片段,其後搶走其Iphone電話,3人上前拳打腳踢致男途人倒地,隨後人群四散。期間被告曾打開啡色雨傘遮掩,又曾用手向男途人「箍頸」。警員X及20614到場後憑藉被告衣著認為其與案相關,遂上前追捕。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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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逃跑期間扔掉雨傘,在商場門外X用手搭著肩膀,被告反抗,先後用手推開2名警員再跑入商場。被告脫下外套,意圖在商店櫃位下躲藏不果,遭警員20614截停。被告激烈掙扎反抗,用手撞毀了警員20614的防暴頭盔。糾纏期間,被告曾用頭衝向警員20614腋下,同時伸手捉住X的防暴雷明登長槍槍柄,用力搶槍。防暴警察曾喝止被告放手不果,被告左手曾扣下扳機3次,惟因未有拉下保險掣,未有成功發射內含的2枚布袋彈。X用警棍打向被告左手3次方鬆手,警員24201上前協助,將被告按壓在地,被告用手捉住其警棍激烈掙扎十數秒,警員發射胡椒噴霧並制服被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陳鎮顯被控前年12月28日在上水廣場外行人天橋和2樓大堂襲擊及抗拒警務人員20614、警務人員24201、暴動及企圖無牌管有一枝警用霰彈槍。

被告陳鎮顯(小圖)涉嫌搶槍、襲警等被控。 資料圖片

被告陳鎮顯(小圖)涉嫌搶槍、襲警等被控。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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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咬甩區議員趙家賢左耳判囚14年半 52歲被告上訴得直獲減刑半年

2024年05月08日 10:35 最後更新:11:00

男子陳真於2019年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左耳,原本被判監14年半,陳真不服,提出刑期上訴。上訴庭裁定他上訴得直,刑期減至14年。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案發在2019年11月初,52歲、患有復發性抑鬱症的陳真,在太古城中心外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的左耳,又劏肚傷人並對人拳打腳踢,較早前被裁定蓄意傷人及普通襲擊等4罪罪成,判監14年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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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法官彭偉昌頒下判詞,裁定陳真上訴得直,刑期下調半年,即判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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