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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男生前年黃大仙非法集結罪成 判入勞教中心准保釋候上訴

政事

17歲男生前年黃大仙非法集結罪成 判入勞教中心准保釋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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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男生前年黃大仙非法集結罪成 判入勞教中心准保釋候上訴

2021年09月02日 11:28 最後更新:11:38

辯方求情時指,17歲被告麥永華雖有吸食大麻的紀錄,但只是一時受人誘使。

港府前年10月推行《禁蒙面法》,全港各區有示威者堵路抗議,17歲男生於黃大仙以電筒照射警員,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裁判官莫子聰今於東區法院判被告入勞教中心,並批准他以港幣5000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期間不得離港、一星期向警署報到3次、交出所有旅遊證件、遵守晚上10時至翌日早上6時的的宵禁令及居於報稱地址。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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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官判刑時引述其社服令報告中提到,被告堅持自己清白,顯示他並非有真誠悔意,經審訊後被定罪本身沒有扣減刑期的因素,加上他有毒品相關的問題,故判其入勞教中心。

前年10月黃大仙連續多日有示威者集結,防暴警到場戒備。資料圖片

前年10月黃大仙連續多日有示威者集結,防暴警到場戒備。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時指,17歲被告麥永華雖有吸食大麻的紀錄,但只是一時受人誘使,現已不會再接觸毒品,建議裁判官莫子聰判處被告社會服務令,讓他趕及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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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咬甩區議員趙家賢左耳判囚14年半 52歲被告上訴得直獲減刑半年

2024年05月08日 10:35 最後更新:11:00

男子陳真於2019年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左耳,原本被判監14年半,陳真不服,提出刑期上訴。上訴庭裁定他上訴得直,刑期減至14年。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案發在2019年11月初,52歲、患有復發性抑鬱症的陳真,在太古城中心外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的左耳,又劏肚傷人並對人拳打腳踢,較早前被裁定蓄意傷人及普通襲擊等4罪罪成,判監14年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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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法官彭偉昌頒下判詞,裁定陳真上訴得直,刑期下調半年,即判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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